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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们要求你“三年内禁怀孕”,你若反对也可以不来我们公司上班!

发表于2011-12-13

      她是就职于广州一单位,进入公司时,公司老板就明确告诉她,两年之内不允许怀孕。当她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之后,强忍着生理反应。已怀孕近5个月并没有把自己怀孕的事透露给公司。有关专家表示,这些公司的这种做法严重侵犯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12月12日中国新闻网)

      这样的条件居然被写入招聘条件,看着真的很令人不爽!但是细想一下,
其实这样的事,在很多民企,外企,尤其是事业单位,更是明显,公司也希望招的人能为公司做点事,公司刚花了精力,甚至是财力,将你好好培训成一个可以胜任很多事的员工,然后你就怀孕了,公司又要失去一个得力的员工四个月的时间,甚至更多的时间,而且,你在怀孕工作的时间,常常因为一些孕期不适,导致工作效率也不是很高,真正有重大的工作任务的时候,也不能交给一个孕妇去做。

       在一开始,如果公司要求你签这样的协议,如果你同意了,那你就必须遵守,如果一开始表示做不到,你大可以去别的公司,再说,两三年不怀孕也不是什么难的事情,可能我们的做法不合乎劳动法,但是我们也要考虑到用工成本,你可能会觉得我们不人道的没有顾忌到劳工权益,但是你大可以迟点怀孕,国家也是提倡晚婚晚育的,再说公司也不是禁止你怀孕,你工作个几年,然后再怀孕,我们也会按照国家政策给你相应的产假以及薪水。

        就像有的公司上班时间是五天制,有的公司则是六天制,甚至有的公司一个月只休2天,这个社会, 找工作本身就不好找,不是每家公司都是完全按照劳动法再做事,多多少少都有的在偏离些法律的轨道,用人单位也需要在这个社会上生存,也需要竞争,所以我们在用人的时候也需要她能为公司创造一些利益,我们不会招没有价值的员工。

发表于2011-12-13
我可以啊
发表于2011-12-13
有个表妹去年博士毕业留在大学里当老师,居然也被要求3年内不能怀孕呢,你说博士毕业那大年龄了,还不让人生伢,还是大学呢,切
发表于2011-12-13
姐不打算结婚,做个乐单族
发表于2011-12-13
这样的公司,不去也罢,hr同仁路过。。。
发表于2011-12-13

哎,有些老板就这样,怕怀孕耽误了工作

发表于2011-12-13
用一句话来表达 用人公司的状态 做表子立牌坊 完毕
发表于2011-12-13
楼主貌似给了求职者不同的选择,其实求职者得到的只有一个结果。这是个不合理的结果。楼主只是给了求职者不同的选择去得到这个结果。这对于求职者是不公平的。劳动法的作用在于调节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平衡关系。任何违背劳动法的结果都是打破了用工之间的平衡。这样做法是不应该的。简单的说就是:楼主的说法是不合理的。楼主说给了求职者自由选择是混淆概念。
发表于2011-12-13
三年。。。如果年轻的话就不是问题,问题是如果奔三的人了,再过三年不就晚育了
发表于2011-12-13
用你们的逻辑,劳动法禁止企业以任何方式侵犯员工的生育权(包括限制怀孕年限)
你们做不到,就别在中国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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