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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震惊了!!辞职交警大曝潜规则! 转载

发表于2010-03-22
(1):潜规则一: 在一切车流量较大而“合法”停车场较少的单位,找一个该单位的保安或者清洁工作为“线人”。每开出一张罚单,给5元钱佣金。比如银行,到银行办事的车辆很多,而银行的固有停车位根本不能满足需求,于是办事的人就把车停在人行道上。而查车的交警又不知道何时有车停在这样的位置。所以找一个线人能够提高办事效率。 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经历,你刚刚进去某单位办事情不过几分钟,出来就见车被交警贴了罚单,而且连警车都没有见着。 不要奇怪,一旦有人停靠在不能停车的地方,该区域附近的线人就马上给交警打电话,一溜烟的功夫就过来把罚单贴上,然后又一溜烟的功夫到下一个地方贴。为了提高效率,在赶往停在地方的功夫,通过电话将违章车辆的车牌颜色,车牌号都在罚单上贴好,到了之后马上拍照,贴单。这个过程一气呵成。只要在车主将车开走前哪怕5秒钟贴上,罚单都是有效的。


到07年底的时候,基本上违章车同时有两辆以上才会去。自从用这个方法后,每天轻松开出几百张罚单。贴罚单就好比初进官场的公务员,收点银行卡和小红包之类的,还处于初级阶段。毕竟东奔西跑的,一天不说累得够呛,那一天到晚的都在车上坐着跑,就跟坐长途车似的,不如坐办公室舒服。

      2007年5月份,一个很牛的司机投诉我们中队一个交警,说警号是多少多少的交警,说该交警查他违章的时候没有警力,而且态度蛮横,语言粗暴。这个司机关系也比较牛,投诉到局长那去了,于是局长找来该交警,说是要当事人道歉。 这个交警说我没有对他粗暴执法啊,我都没有查过他的车。双方当事人一见面,那个司机说不是这个交警。然后局长问他,你说的警号多少多少的交警就是他。那个司机一看警号也对,但是不是这个人。就怀疑自己记错了警号。




发表于2010-03-22
潜规则四:交通事故后的拖车 相信不少私家车主,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见过这样的情况。 在中国不少地方,有个很神奇的现象,交通事故后,如果电话报警的人描述了交通事故比较严重的话,最先到达现场的一般是拖车,然后是救护车,最后是警车。当然也不完全是。 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车体损坏较为严重的交通事故,一般不会有人私了的。这种情况先要把肇事车辆拖回中队。 单说拖车吧。 拖车的时候一般不会告诉对方拖车费多少的,一般的司机都懵了,只想着pol.ice少给自己断点责任,所以你说拖车就拖车吧,完全是言听计从。拖车费用是多少呢?比出租车贵点,至于怎么个贵法,高速路一公里30—100元不等。市区200——2000不等,郊区论公里,大约出租车价格的3—5倍。没有办法啊,出租车你拿钱可以办出租营运手续,你见过谁拿钱去办个拖车手续的?拖车的都是交警的“事业单位”。 收费,有很多人质疑过拖车费用的?找交警,交警说那是人家拖车公司定的标准。找拖车公司的,“公司”的人就问你,我为你服务了,你凭什么不给钱?再说了,在这个城市的这个区域,我不给你拖车谁能给你拖? 这是一种什么情况,这是霸网硬上弓后的辩解:我怎么也算是为你耗费了精力!拖车费用有多少?九牛一毛而已。费用高的是拖车之后存车的费用。摩托车一个小时20,超过8个小时当天按12小时计算,即每天最低240元。机动车一个小时50,超过8小时当天按12小时计算,即每天最低600元。这样的收费标准,是在当事人取车的时候才知道的,事前都不会知道。除非有肇事处理的经验。
      一般拖车后,处理事情需要三五个工作日,遇到周末,顺延两天,所以存车费加拖车费往往高达5000元以上,很多车主就为此事愤慨,拒绝提车。好嘛,你不提车可以啊,费用继续累加,上不封顶。 每年都会遇到几个那样的倔强的司机,然后费用确实比较高了。就放弃提车了,好嘛,你放弃提车可以,请把拖车费交了和存车费用交了。过一段时间,交警会下一个正式的通知函给事主,通知交费。当事人肯定不来交费,于是车子就自然第扣下了。 再然后处理起来就很简单了,打个电话,只说几个字“又有一个,过来把*******牌号的车开走”。所以,再次提醒各位车主,谨慎驾驶,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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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0-03-22
发表于2010-03-23
不全是真的吧
发表于2010-03-23

我相信是真的,有些遇到过,有些听说过,不过那个用五元钱买线人的还真是第一次听说。

怪不得不到十分钟就被抄牌,前后左右都没看到交警。现在总算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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