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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物业管理不按正常手续申请维修基金进行维修电梯,而是强制要求业主分滩维修费

发表于2015-02-25

中惠丽阳时代的物业管理管理公司--深圳市开元国际物业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非法收取电梯维修分摊费事宜。此款是2013年8月发生的,2014年11月份才要求2栋和3栋业主按每平方0.541元进行分摊维修费用。
我们的质疑点:
1.为什么不申请房屋维修基金?此次要求分摊,业主投诉到房管局后,房管局已经明确不可以这样分摊,维修基金可以申请,为什么还要强行收取。既是错误的做法,物业公司和有关政府部门为什么不纠正?为什么不去补申请维修基金?已被强制性缴纳管理水费的业主是否可以退费或者抵免以后费用?如果政府接受此方式,可否给已经缴交房屋维修基金的业主出具证明,退还房屋维修基金?
2.为什么2013年发生,2014年11月才要求分摊?而且赶在业委会成立之际?且电梯公司也是开元公司?并且不交电梯维修费分摊就不收取正常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煤气费等,这是要挟,这是强制,这是困绑。1月份收费通知也出来了,上面也打上违约金,但在12月份时很多业主都有去交费用,是管理处据收,因对电梯维修费用分摊有质疑不交的业主,物业也不收取正常的管理费。

发表于201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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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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