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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东莞多数银行已停三套房贷 新政无碍公积金贷款

发表于2010-10-18

9·29新政出台已有半月,东莞大多数银行已全面执行首付款三成以上的贷款标准,并停发第三套房贷。而外地户籍人士在莞贷款购房,则需提交一年以上社保或纳税证明。针对新政,东莞是否会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对此,东莞市国土房管局方面未作回应。

发表于2010-10-18

银行房贷执行首付三成

在东莞,包括四大国有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对9·29新政的执行相当严格。4·17政策后仍允许优惠的90平方米以下住房首付两成的政策已经取消,现在全面施行首付三成及以上的新政策。二套房贷款首付五成、1.1倍利率被9·29新政再次强调,部分国有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本无擦边球可打。

记者在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东莞银行和招商银行等在莞的营业网点等咨询到,目前对第三套房的住房贷款直接停贷。

“此前,个别银行对于非常优质的客户还可以放宽标准,但其实在9月上旬开始,各家银行就陆续收紧第三套房的贷款。所以对于市场的反应和消化其实也度过了一定的适应周期。”光大集团策划经理林尤泽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发表于2010-10-18
外地人房贷须提供证明

被称为“史上最严”房产调控的4·17政策以及后续通知中,对除本地户籍外的购房者房贷条件有了相关的限制。此次9·29新政,相关条款进一步强化为“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如今,东莞各银行也将该条款确定为申请住房贷款的充分必要条件。记者在四大国有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等营业网点了解到,目前在东莞,如果非莞户籍人士提供不了在本地一年以上的社保和纳税证明,无论是首套房还是二套房,都无法获得银行贷款的审批通过。

9·29新政出台后,东莞是否也会出台新的调控细则?日前,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咨询东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工作 人 员 ,对方对此未作任何回应。

发表于2010-10-18

特别关注

公积金贷款仍沿用旧政

9·29新政实施后,东莞公积金贷款仍沿用旧有政策,首付最低仍为两成,利率不变,公积金贷款也不用认定住房套数。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东莞公积金贷款政策并未变化,如第一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后,需要在结清原贷款满一年后才能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若第一套房使用的是商业贷款,第二套房在公积金中心来申请,并不受前一套房结清、卖出与否的限制,仍可以相关首付额度和公积金利率执行。而如前两套房都使用商业贷款,那么购第三套房也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去年开始实施的珠三角8城公积金互贷也让这8地的购房人士有了新途径,并且9.29新规无碍贷款相关条件。新政规定,在商业银行申请房贷的莞外人士需提供在莞一年以上的社保和纳税证明,而这点在公积金贷款中并未涉及。记者咨询东莞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只要符合8城互贷的条件,莞外珠三角人士就可以在东莞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公积金缴纳证明和缴存明晰,并不用提交社保和纳税证明。

目前,东莞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住房单价分为四档,单价在5000元(不含)以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仍可首付两成以上,贷款八成;住房每平方米单价在6000元(含)以上的,首付需达到五成以上。利率则执行人民银行现规定的标准,为1-5年期贷款年利率为3.33%,5年期以上为3.87%,已使用了公积金贷款的首套房或首套房结清后,再贷款都仍按照这个利率标准执行,不用执行新政对于二套房贷的1.1倍利率。

发表于2010-10-18
发表于2010-11-24
hao
发表于201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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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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