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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讨论]土地过度开发挑战承载极限?

发表于2010-01-11

尝试建立耕地保护新机制

在成都市温江区农民彭秀云家里,记者看到了她与温江区政府签订的《耕地保护合同》,上面除载明耕地面积、地块数量、类型等基础信息外,还明确规定了其权利与义务。按合同约定,彭秀云不得自行或允许他人在耕地上建房、采石、取土、挖鱼塘等,不得闲置荒芜耕地,并负有对耕地破坏行为的制止、检举责任。如出现违约,政府有权责令其改正,若对耕地造成永久性破坏,将追缴全部耕保基金补贴,并进行相应处罚。彭秀云说“家里现在有2亩地租给别人,我隔几天就要去瞅一下。他要是挖了沙或者盖了房,我就领不到耕保金了,那可不行!”

根据成都市统筹城乡委员会主任付毅的介绍,这种耕地保护新机制的具体做法是:按照基本农田每年400元/亩、一般耕地每年300元/亩的标准,由政府向拥有耕地的农户发放耕地保护补贴;补贴主要用于为农民购买农村养老保险;政府与农民签订《耕地保护合同》,农户承担耕地保护责任,违约将被追回补偿款并承担相应处罚。更重要的是,如果耕地发生流转,耕保金的发放对象并不随之改变,以此激励农民主动监督耕地流转大户确保耕地使用性质不改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研究员刘守英认为,四川省成都市通过设立耕地保护基金,用以经济利益补偿和契约式管理的手段实现耕地保护的探索值得借鉴。他表示,应该建立一个与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形势相适应、能够激发地方和农民主动保护耕地积极性的耕地保护新机制。改革开放30年来,严格保护耕地的政策取向,为我国粮食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安全奠定了坚实物质基础,保证了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平稳推进。但也应看到,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制度是主要依靠国家行政力量来贯彻耕地保护政策,不能激发地方和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和G D P增长的冲动下,耕地红线受到冲击越来越大。

此外,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强伟还建议说,在现行的干部考评办法中,要将耕地保护和经济发展提高到同等重要地位,有条件快速发展区域以经济增长指标为主,重要的产粮区则应该突出耕地保护、耕地整理的考核指标,只要工作出成效,两种干部都要得到提拔重用,决不能再出现“认真执行国家土地政策但经济发展相对较慢的干部被认为是缺乏改革魄力,而通过违法违规用地获得一时经济发展的干部受到提拔重用”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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