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恒大的“无理由退房”真的只是一个噱头吧?!
- 发表于2015-05-25
所以说是一个幌子啊
- 发表于2015-05-25
同意啊,后续很多麻烦事情
- 发表于2015-05-25
感觉理想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 发表于2015-05-25
还是可以实现的吧,不是现在出台了虚假广告都不准出来的法规吗
- 发表于2015-05-25
操作性太难
- 发表于2015-05-25
哎,没法说
所以说是一个幌子啊
同意啊,后续很多麻烦事情
感觉理想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还是可以实现的吧,不是现在出台了虚假广告都不准出来的法规吗
操作性太难
哎,没法说
本来刚开始政策出来的时候,觉得这个还是令人满意的,毕竟现在买什么东西都讲求一个安心,如果是这样一个重量十足的承诺,想必掷地有声,肯定是合理的。
但是转念一想,真的觉得这个“无理由退房”纯粹就是噱头更多一点,因为从现实情况上来看,不可能不知道退房的繁杂手续,而且是在完成了合同备案情况下的退房手续,要经过多少部门程序,是银行的按揭如果已经完成,一个空洞的承诺反倒有可能将客户推向了违约失信的境地,推向了有前路而无后路的对立。
也有人表示“简单表达在按时签约的情况下,可以退房,而没有任何细节或明确退房时所交款项是否全额退还,在什么时间内退还,退房的手续(房管部门、税务部门、银行)由谁去办理,有没有其他损失,这些合同及承诺的基本要素一点都没有提及。恒大说住房是商品,理应获得三包,但是三包的具体内容与诚意怎么体现呢?”
所以说无理由退房充分显示出恒大哗众取宠和忽悠客户的能力,是典型法盲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