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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以“月入过万”诱饵 女孩当“刷客”被骗光存款

发表于2014-10-31

[摘要]帮网店刷销量,单单可提成,月入轻松过万。日前,在广州打工的18岁女孩阿婷,在网上找到这样一份“刷客”工作。

帮网店刷销量,单单可提成,月入轻松过万。日前,在广州打工的18岁女孩阿婷,在网上找到这样一份“刷客”工作。24日,她连续“刷”了三单商品,半小时内花光自己的全部存款4000多元。不过,对方却以种种借口拒绝退还本金和佣金,甚至诱惑其继续下单,她终于意识到这是一场骗局并报警。

律师分析,根据相关法律,如果阿婷为真“刷客”,由于参与了商家进行的欺诈,其权利不受法律保护,资金也不予返还。

以“月入过万”招兼职“刷客”

阿婷称,24日,她上网看到一则“刷客”兼职招聘广告,工作内容是:像正常网购一样拍下指定商品,用自己的钱付款,但不用确认收货,只是帮公司“刷”商品销量。“刷客”把支付成功的页面截图发给公司后,公司将在10分钟内返还“刷客”佣金和刚刚支付的本金。

高额佣金承诺打动了阿婷:一单400元到600元的任务,佣金15至25元,10分钟可完成一单任务,每天保底工资150元到300元,轻松月入过万。

阿婷加了招聘广告中的QQ号,一个昵称“兼职萱萱”的人要求她提供姓名、年龄、银行卡号和个人存款等信息,其中个人存款信息的用途是“更好地安排任务”。

阿婷在对方指导下开工。对方发来一个网址,记者后来调查发现,这不是商品付款链接,而是一个名为“XX点卡”的购买链接。

“3单之后,我全部存款四千多块全转出去了!”阿婷催促对方返还货款、佣金,对方仍称“还没完成任务无法转款”。

阿婷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提出宁可不要佣金,只要返还本金,对方坚持不肯,接下来几天里还一直劝说阿婷继续下单。27日,阿婷向公安机关报警。

她的遭遇并非个案。在南方网南方论坛上,不少网友发帖讲述兼职“刷客”被骗的经历,被骗金额由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

假“刷客”被骗3000元可立案

记者了解到,所谓“刷客”,是通过虚假交易,对卖家的商品做出好评及诱导性评论,以帮助卖家提高信誉度和销量,“刷客”从每次的虚假交易中拿到相应的佣金。

某网店老板向记者透露,真正“刷客”的收入并不高,操作一单要20多分钟,“一单佣金也就几块钱,如果‘刷客’真的月入过万,我们哪有那么多钱支付?”这样看来,阿婷等被骗者很可能是假“刷客”。

广东宏安信律师闫耀起说,真假“刷客”的维权结果也不一样,“真‘刷客’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欺诈,既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对其他商家来说也是一种不正当竞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其与商家签订的协议将被视为无效,权利不受法律保护,资金也不予返还。

闫耀起判断,阿婷可能遭遇了第三方公司的诈骗,公司目的并不是帮助商家提升信誉,被骗者也没在网店实际购买商品,而是通过公司提供的网址,直接将钱打到公司可控制的账户中。

闫耀起说:“在这种情况下,阿婷就是受害者,应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被骗金额在3000元以下,可提起民事诉讼;若超过3000元,可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

南方日报见习记者 曹菲

记者 谢苗枫


发表于201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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