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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你不能不知道的购房常识,买房切记小心这些花招!

发表于2013-06-28

花招1 多次出售  


购房时,防范销售方将已经出售的房屋再次出售。开发商对已经出售的房屋,不及时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而是隐瞒已经出售的事实,再次将房屋出售给另外的购房者。  


风险:由于房屋被开发商两次或多次出售,购房者所购房屋会出现多个权利人。只有已经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了合同登记的购房者,其购房权利才能得到保证。  


花招2 分零销售  


购买商铺时,要防范那些采取售后包租、返租或给予固定回报方式高价分零销售的行为。销售方往往以提供固定年回报、原价(或增值)回购、承诺无(低)风险投资等方式,分零销售大厅式百货商场、人防工程、各种酒店式公寓和办公楼。在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时,再私下以另外公司名义(比如,以下属物业公司名义)与购房者签订委托租赁和经营协议,并承诺给予回报。有的还直接与购房者签订出售收益权合同,实行非法集资。  


风险:购房者可能会面临以下四大风险。首先,可能被欺诈,开发商骗取投资者高价购房,一旦达到目的,就携款逃匿。其次,开发商融资或变相融资以后,将资金用到别的项目上,开发商的资金链就可能断裂。第三,商铺分零产权进行销售,必然业主众多,注定其结构差异很大,很可能无法形成统一的市场氛围,导致回报成空。第四,分零销售导致投资者往往以获取利益为目的,对所购商品房位置往往不能确定,或销售时虽有具体位置,但在实际中无法具体使用,而且连房屋所有权证也无法办理。

发表于2013-06-28

可是有时候开发商给你的招数可是防不胜防啊

发表于2013-06-28

花招百出。。比较难啊

发表于2013-06-28

可是有时候也真的很难辨别开发商啊,感觉是要是骗你没商量

发表于2013-06-28

所以啊,大家在买房的时候一定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啊

发表于2013-06-28

知道了也不一定不会上当啊。。现在的开发商就是店大欺客,你拿它没办法啊

发表于2013-06-28
引用:lunachan133 在2013-06-28 17:19:32写道:原帖
知道了也不一定不会上当啊。。现在的开发商就是店大欺客,你拿它没办法啊

 呵呵,你不买房不行啊

发表于2013-06-28
引用:天岚蓝 在2013-06-28 17:18:32写道:原帖
所以啊,大家在买房的时候一定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啊

 哈哈,,除非不买房吧

发表于2013-06-28
引用:小明探亲友 在2013-06-28 17:13:18写道:原帖
可是有时候开发商给你的招数可是防不胜防啊

 最好就是认识人买房比较靠谱

发表于2013-06-28
引用:chenfenfen327 在2013-06-28 17:24:02写道:原帖
引用:小明探亲友 在2013-06-28 17:13:18写道:原帖
可是有时候开发商给你的招数可是防不胜防啊

最好就是认识人买房比较靠谱

 现在做什么是不需要找关系的。。我们这个社会就是一个关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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