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政府退出土地一级开发,回归“组织者”角色
- 发表于2010-09-21
同时,多位业内人士还打消了市场的担忧。他们认为,一级开发市场与二级市场越来越独立,企业参与的一级开发,并不会推高地价。
- 发表于2010-09-21
2007年,国土部、财政部和央行联合印发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规定土地储备机构有权对储备土地进行前期开发、保护、管理、临时利用及为储备土地、实施前期开发进行融资等活动。
事实上,由于一级开发的利润偏低,企业动力并不足。按照北京市规定,企业用自有资金进行土地一级开发的,规定利润不超过8%;贷款进行一级开发的,利润不超过2%。这远远低于“倒地”和“建房”的利润。
- 发表于2010-09-21
据了解,企业从事一级开发的目的,多数在于获得土地使用权,并进一步从事二级开发。但近些年,这两个市场都在实行招拍挂运作,企业往往达不到这一目的。
- 发表于2010-09-21
陈国强表示,与建设保障房类似,尽管利润偏低,但由于土地一级开发的风险远低于房地产的开发,该市场仍对企业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国土部一纸规定,可能将释放一块巨大的市场。
近日,国土资源部发文明确,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都不得直接从事土地一级市场开发。也就是说,土地一级开发将交由企业来做,政府将承担“组织者”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