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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光大景湖花园小区公共管道堵塞,雨水“内涝”室内,业主损失上万

发表于2013-09-05

  本人东城区光大景湖花园业主。7月15日凌晨下暴雨,雨水排入室内致家电、家私、地板均被雨水大面积浸泡,其中地板事后全部变形,直接经济损失上万元。后经查明事故原因为下水道主管道堵塞,楼顶雨水无法正常排出反涌入屋内导致(照片+通话录音为证)。 下水道主管道为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平日由物业负责维护。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因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等原因,造成房屋、设施设备等损害的,责任人应当予以恢复原状或者赔偿”,但物业以平日已做例行维护为由,该事故为意外情况,拒绝承担恢复原状或者赔偿责任。
  照物业方逻辑,只要物业例行完公事,出现意外就只能业主自认倒霉,请问业主财产哪有基本安全保障可言?平时所缴高额物业管理费何用?
  现在房价连连攀升,很多人都是拿半辈子的积蓄来购买一套住房,但如此高价买来的住房竟得不到基本保障,请问易地而处你有什么感觉?连光大这样的东莞企业都看不到一点企业应有的担当与责任心,何况其它?
  也请目前有意购房者在看楼盘时除比性价比地段外也多关注下他们的物业,值不值售后真的很重要,前车之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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