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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为房子孩儿爸无奈变单身,节操落地只为活着~~

发表于2013-07-31

在北京打拼了近10年的夏飞,属于早期就确立了买房置业思路的聪明人,在房价全面上涨前,倒腾了两套小房子,一套用做了婚房,一套接了父母来住,日子过得小有滋味。直到儿子的出生,扰乱了这份平静。

为了照顾孩子,夏飞把老人请了过来。46平方米的一居室,住进三代人后,便显得捉襟见肘。“至少上前都需要老人带着儿子,必须卖了其中一套,换套大房子。”全家人商议后,决定卖掉父母住着的房子。

可在如何卖小买大的问题上,夏飞却犯了难。按照北京“国五条”细则的规定,个人出售名下非唯一住房,必须按照差额的20%缴纳个税,“20%的个税,差不多近20万元。”经纪人告诉夏飞。20万元不是笔小钱,如果想让房子出手,要么在价格上“割点肉”,要么由他承担部分税费。

更糟糕的是,由于前两套房都有过贷款记录,再购新房时将禁止贷款。“五环里一套90平方米的二手房,怎么也要300万元,我去哪筹剩下的100多万元呢?”夏飞告诉记者,为了凑钱,有两个月,他真是愁断了肠。

发表于2013-07-31

无计可施之时,朋友的一句话,提醒了夏飞。“实在不行,你就办理假离婚得了。”朋友告诉他,去年楼市限购时,他身边就有两对夫妻经劝说办理了“假离婚”,顺利买了房子。

夏飞和妻子合计,看似下下策的假离婚,对他俩还真是上上策。假离婚时,他可以将准备卖掉的房子,完全过户到妻子名下,而自己名下留着自住的那套房子。这样,假离婚后,妻子先去卖掉小房子,可以规避20%的个税,接着再去买套大房子。由于妻子没有过房屋贷款记录,再买房可以按首套算,只需缴纳30%的首付款,手上拿到的卖房款便足够了。

“孩子,哪有为买房子离婚的?”一开始,夏飞的父母强烈反对他的计划。在老辈人的眼中,离婚散家可不是件光彩事。几次思想工作后,老人无奈同意了,“若走正途,一家人的经济实力,确实换不了房。”

发表于2013-07-31

在这里生活真难啊

发表于2013-07-31

真是操碎了心都换不了房子了

发表于2013-07-31

节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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