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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市直单位和镇(街道)领导联系点工作方案出炉

发表于2014-03-18

东莞时间网03月18日讯 市委教育实践办昨日下发《市直单位和镇(街道)领导联系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市直正处级单位“一把手”和镇(街道)党员领导干部建立联系点工作作出指引。

明确了联系点的选择类型

根据《东莞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市直正处级单位“一把手”和镇(街道)党员领导干部要建立联系点。《方案》明确了联系点的选择类型,无基层执法监督部门或窗口服务单位的市直单位,原则上以市内对口帮扶的村(社区)作为联系点;有基层执法监督部门或窗口服务单位的,在其中选择1个作为联系点;镇(街道)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联系驻村或分工安排选择1 个村(社区)或单位作为联系点,其中镇(街道)党政“一把手”原则上要选村(社区)作为联系点。

在选点要求方面,市直单位和镇(街道)党员领导干部在选择基层联系点时要综合考虑三方面因素:党员人数较多;基层单位各项工作考核处于同级单位中等及偏下位置,村(社区)经济水平处于当地中等及以下水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代表性和普遍性。

联系点要打造成示范点

根据《方案》,市直单位“一把手”或镇(街道)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为执法单位或窗口部门的,要帮助其查找存在的不足,把关专题组织生活会,督促解决突出问题;是执法单位的,可以走访一下被执法对象,听取他们对执法单位和执法队伍的意见建议;联系点有服务群众窗口的,可以以普通群众身份到群众办事窗口全程体验一下服务流程,发现、掌握在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联系点有办事窗口的,可以到办事大厅征求前来办事群众对服务效率、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联系点为村(社区)的,市直单位“一把手”或镇(街道)党员领导干部要到党代表工作室听取意见建议,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帮助解决发展难题。

《方案》要求,市直单位“一把手”或镇(街道)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要打造成示范点,为全市活动探好路、树好标杆。同时,联系点工作要讲求工作实效。查摆“四风”问题要更全更准更实,开展活动要更严更紧,见到实效要更早更好,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要更加深入。此外,要注意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督导落实。(记者 张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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