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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香市1号车位无产权,“长租70年”的提法是不合法的

发表于2014-04-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防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因此,地下人防工程是国有资产,投资者可以对其进行管理和使用,同时遵循“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享有收益权。

不过,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所以,楼盘将无产权车位“长租70年”的提法是不合法的。

  香市1号车位无产权,“长租70年”的提法是不合法的。

发表于2014-04-21

不懂这些

发表于2014-04-21

那租到20年,就不能租了?

发表于2014-04-22

什么意思

发表于2014-04-22

不是还有人买车位来炒的

发表于2014-04-23

没产权他们还拿来卖?

发表于2014-04-23
引用:搜房网友(过客)在2014-04-23 10:23:42写道:
6楼

没产权他们还拿来卖?

 美名其曰:长租

发表于2014-04-23
引用:筱小小在2014-04-21 10:01:06写道:
3楼

那租到20年,就不能租了?

 不知道

发表于2014-04-23
引用:削颈疼在2014-04-21 09:41:12写道:
1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防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因此,地下人防工程是国有资产,投资者可以对其进行管理和使用,同时遵循“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享有收益权。  不过,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所以,楼盘将....

 那怎么办啊

发表于2014-04-23
引用:削颈疼在2014-04-21 09:41:12写道:
1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防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因此,地下人防工程是国有资产,投资者可以对其进行管理和使用,同时遵循“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享有收益权。  不过,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所以,楼盘将....

 不合法也来卖,我们业主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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