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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河南出“欠薪罪”标准,广东出标准了吗?

发表于2013-05-21

    河南出“欠薪罪”标准

    2011年的《刑法修正案》新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该罪最高可被处7年有期徒刑。但由于法律规定笼统,怎样认定恶意欠薪、欠薪多少可以治罪等问题没有明确,导致各法院很难以上述法条为劳动者撑腰。

     昨日,河南省高院向媒体通报,河南省已出台规定,明确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数额标准:欠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劳动报酬且数额在8000元以上,或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4万元以上即可入刑。

    广东省什么时候出标准呢?

发表于2013-05-21

8000以下的就不用罚了吗?

发表于2013-05-21

纳尼,这是按照什么标准来的

发表于2013-05-21

那小工厂的不是得不到保障了吗

发表于2013-05-21

是要罚罚那些老板

发表于2013-05-21

这个标准很奇怪哦

发表于2013-05-21

农民工工资没这么多吧

发表于2013-05-21

这条例不太靠谱

发表于2013-05-21

3个月8千,一个月就是2667的样子、在河南少还是一般?

发表于2013-05-21

如果欠得少是不是就不用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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