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当时买房时售楼的销售跟我说可以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商贷),当等我把全部首付付完时律师才跟我说不可以组合贷,只可以全商贷,说是因为我的个人税收不够,全商贷比组合贷利息20年高10万元左右。那我想请问我在首付完之后才跟我说,销售是否存在虚假承诺,是否存在欺骗行为?有投拆的途径吗?
问啥都说不行。
之前我当时买房时售楼的销售跟我说可以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商贷),当等我把全部首付付完时律师才跟我说不可以组合贷,只可以全商贷,说是因为我的个人税收不够,全商贷比组合贷利息20年高10万元左右。那我想请问我在首付完之后才跟我说,销售是否存在虚假承诺,是否存在欺骗行为?有投拆的途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