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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转载相关投诉半山湖露天车位出售问题

发表于201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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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公共停车位可以这样变相敛财吗  编号:128731  

    你好!
    向贵部门反映一情况,因该事严重影响业主利益,并会为将来的社会不稳定埋下伏笔,请一定关注并跟进解决。
    问题有两个:一是小区露天停车场属于业主共有,开发商是否有权出租;二是即使有权出租,若中途换物业管理公司,出租而未满期的权债如何处理?
    具体情况:东城下桥联华花园城为联华集团在东城下桥联华花园城的第四期项目,由于开发商公共配套设施的不完善,四期半山湖共有住户500余户,开发商配套滞后,目前实际配套停车位不足300(包括地下停车位),就算按东莞市最低的100平方配0.6个停车位的标准,至少还差停车位200个左右,在车位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开发商不仅不及时解决停车位不足的问题,居然为了敛财,现在采取在公共露天停车位加盖顶棚,美其名曰提高服务,实际是以10万20年的租金变相侵占业主利益。多次和开发商及物业反映,依然我行我素。
    请贵部门对其侵占业主权益的不法行为予以及时查处,避免矛盾升级。目前顶棚已在搭建。

处理状态:已受理

网友:赵廷磊 发言时间:2015-08-24 09: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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