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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结婚前房产证上要写对方名字吗,欢迎吐糟

发表于2014-02-13

以下狗血事例,我以前以为这辈子都不会遇到,没想到还是遇到了——


一直以来同事小A是我心目中的白富美,一个人在上海打拼,买了50平左右的房子,还买部车子。记得前几年去上海,她的男朋友B君还来接我到他们家里,给我们做了顿饭。当时我很是羡慕,这也太美满了吧!

最近小A回深圳请我唱K,一开始大家喝酒什么的玩得很开心,慢慢的大家都有些醉意了,就没在喝酒了,而是静静的听别人唱歌。坐在我身边的小A突然哭了,我吓了一跳。原来她跟男朋友分了手,她还说,其实她一直都没有爱过那个人,发现不能这样一直错下去了,所以跟他分手了。

分手就分手吧,她还有更纠结的事情。原来小A买房的时候是打定了主意和男友结婚的,因为她的社保和公积金都是在深圳交的,她买房的时候不能在上海贷款。当时想着无所谓,就用了男友的名字去贷款。首期是她付的,而且每次还款,她都是转帐到B君的帐户上,再从B君 帐户扣除的。

小A说,她太相信他了,但现在不知道怎么办?

我说,怎么办,好像只有把房子卖了,把钱拿回来再买,而且要跟B君说清楚。


这时候小A哭得更惨了,说B君已离开上海返回老家,还在老家找了一个女朋友。这也就算了,B君在老家做生意还欠了好几万的债,都是现任的女朋友帮他还的。小A说,不知道他会不会跟她争这笔钱。


我听了很无语,凭着当初对B君的感觉,我想小A跟他提出卖房的事,他应该不会阻止。但是,也正如小A说的,现在的他跟以前不同,欠债累累。谁也不知道他会不会死咬着不放。

现在小A还没有跟对方摊牌,我也不知道结果会怎么样。

我很想问下搜房的友友,如果是你最信得过的男/女朋友,又没结婚的情况下,你会愿意写对方的名字吗?另外,也请完美解决过此类纠纷的友友给点意见~~

发表于2014-02-13

现在的房子,写不写都无所谓了新婚姻法都规定了,谁出首付房子就是谁的!

发表于2014-02-13

其实,这个我也遇到了。但是结果不一样是房子写的我名字,因为我是武汉人,那时候前任是外地人我的比较好贷款,以为最后可以结婚的,后来分了。首付是他付的,但是现在我一直还房贷,然后现在我也在攒钱把首付还给他。因为他不要房子,好在我知道我怎么解决。你这个朋友的问题其实如果三个月不还贷是会收到银行收回房子的通知吧,应该可以打官司打过去的!

发表于2014-02-13

我们在还没有结婚前就买房了,我和我老婆各出了一半的首付,房产写的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现在结婚了,贷款我在还,我老婆的钱留下投资。

发表于2014-02-13

我和男友前不久买房,他出了10W,我出了4W,月供我来还,一个月3527。合同上写的2人名字

发表于2014-02-13

如果婚后你们一起还贷的话,应该写

如果是你全额买的房,就不要写了

发表于2014-02-13

没有什么该不该
只有你自己愿意不愿意
只有你女友同意不同意

发表于2014-02-13

当然是要写的了,女人的青春是耗不起的~如果你结婚就想离婚了,她白白付出了感情,变成了离婚女人,白给你生孩子照顾父母了? 

发表于2014-02-13

我最后的底线就是写两个人的名字,要不就领证后写他名字

发表于2014-02-13

在婚姻里多是女人付出的多些
离婚却又多是男人忘恩负义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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