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

主题:朝九晚五的我,才知道自己被划分为农民工,受歧视了

发表于2014-08-04
标签:土地流转 宅基地 政策 户籍 土地 

农民工,顾名思义,就是从事非农工作的农民。再严谨一点,按照一份官方报告的定义,农民工指“户籍身份还是农民、有承包土地,但主要从事非农产业、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人员”。但有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是农村户口,在城市里工作,被称为农民工,但他们在自己户籍所在地的农村老家,既没有承包地,也没有宅基地,想做农民也是不成的,因此只能称之为准农民工。

与那些因强拆等原因失去土地的所谓失地农民不同,他们是从出生那天起,就没有耕地的,少部分是因为在xing爱过程中用了渤崃士忒之后,狂欢娱乐,不慎导致违反计划生育的超生黑户,但大部分是源于承包地30年不变的农村土地政策,村集体“减人不减地、添人不添地”。失地农民或多或少都得到一些经济或者城市保障方面的补偿,他们则生下来就是彻底的两无人员:既无农村土地,又无城市保障。


对他们来说,关于农业、农民工、农村土地的很多“理论与实践”都毫无意义:使绝大多数农民受益的免除农业税政策与他们无关,金融危机来时他们不能返乡种地,土地增减挂钩、“双置换”、地票等各种改革尝试他们没份;三**描绘的土地流转、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宅基地抵押担保等等,他们也都只能是看客。不仅如此,在他们当中有一部分人,尽管是农村户籍,但出生、成长都在城市,不但不会种地不愿种地,从思维意识里压根就没有把自己当成农村人看。

不知道相关部门有没有做过无地农民工人数的统计,笔者根据2011年所做的一份专题调研报告的数据简单推算,目前全国没有承包地的外出农民工人数大概在4500万左右,考虑到其中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后期征地等原因导致的失地农民,因此生下来就没有土地的外出农民工估计在2000万左右。而且,随着更多90后出生一代逐步成长并进入劳动市场,这一群体数量还会进一步增加,因为农村承包地长期不变政策在1990年代之后执行的更加严格。当然,少部分无地农民工可能会从父母辈那里继承到土地,但恐怕更多的无地农民工可能等不到行使继承权那一天,父母辈的土地就因抵押、流转、出让、征地等原因而无地可承了。

政府强调社会政策要托底,对两亿多农民工来说,目前最大的底还是他们在农村老家的几亩耕地。但对于这些从来就没有土地的两千万外出农民工来说,基本上没有底。名义上的农村户籍,已经不能给他们提供最基本的保障,如果他们工作生活的城市也继续长期将其拒之门外,既是社会的不公,也是社会的威胁。

发表于2014-08-04

说是农民工还是表扬了

发表于2014-08-05

农民工不容易啊

发表于2014-08-05

这么说,我也被歧视了!

发表于2014-08-05

最近不是出台新的政策要改革了么?

发表于2014-08-05

楼主很牛逼啊

发表于2014-08-05

少部分是因为在xing爱过程中用了渤崃士忒之后,狂欢娱乐,不慎导致违反计划生育的超生黑户


楼主确实很牛逼

发表于2014-08-05

哈哈 楼主

发表于2014-08-05

历史遗留问题

发表于2014-08-05

有才啊

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