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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东莞公积金新政,贷款额度计算!

发表于2014-09-24

  新政下,个人贷款的计算方法即,可贷额度Y=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B×(缴存时间系数T + 收入调节系数I)×流动性调节系数L。可见,新贷款方法与个人的收入额度以及缴存时间密切相关。其中收入调节系数随着月缴额度的增加而降低,收入调节系数最高为14倍,最低为4倍,划分为26个等级;而缴存时间系数随着缴存时间的增加而增加,系数最低为-2.4倍,最高系数为2倍,划分为29个等级。

两个关键系数综合后,最低是1.6,最高是16。根据这个系数计算,综合流动系数最高为1.2的因素,个人可贷的额度最高达到个人账户余额的19.2倍,最低仅0.96倍。

  流动性调节系数L是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的个贷率(即存贷比)来调节,当公积金中心资金池中的资金越紧张,该系数就越低,在其他条件不变时,借款人可贷额度也越少。反之,资金池充裕时,借款人可贷的额度就越高。根据新《办法》的分档,细分如下:

1、当个贷率<60%,为流动性过剩,该系数为1.2;

2、60% 个贷率 80%,为流动性正常,该系数为1;

3、80%<个贷率<90%,为流动性不足,该系数为0.8;

4、个贷率 90%,为流动性紧张,该系数为0.6。

  PS:市民如有意见可以在9月28日前可发送至邮箱:gjjoffice@126 .com。

发表于2014-09-24

小编算完已泪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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