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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业内时评:商品房转做保障房 购买价格是关键

发表于2014-11-27

一面是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一面是地方日渐高企的房地产库存压力;一面是地方政府捉襟见肘的财政,一面是中小房企的资金回款需求。在各种矛盾交织中,地方政府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政策有望落地。权威渠道日前透露,针对地方政府收购商品房具体操作问题,住建部拟出台收购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指导意见,具体对地方政府回购或回租普通商品房分类做出具体要求。 

   

  表面上看,住建部出台统一规定,政府回购商品房作保障房源,既符合中央“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的要求,节约了保障房建设周期;又可以缓解财政压力,盘活存量商品房,帮助中小房企回笼资金,可谓一举多得。但是稍懂经济常识的人都明白,政府回购商品房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政府与开发商成交的房价要合理。在房价下行的背景下,即使政府有选择余地,政府团购价比市场零售价格稍低,开发商报出的房价也难言公平。而且政府回购商品房做保障房,能否分配给真正迫切需要改善居住条件的低收入家庭,还是一个问号。媒体此前曝光的经适房停车场停满奔驰、宝马,就是保障房鹊巢鸠占的佐证。 

   

  房地产市场本应由供需双方在合法市场框架内充分博弈,在房价下行,成交量与房价双双下滑的当下,除了投资客以外,普通民众购房十分谨慎,楼市正在从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本该由开发商吆喝促销,买房人货比三家,讨价还价。这个时候政府回购商品房作保障房,岂不是颠倒了市场规律?政府用纳税人的钱回购滞销的商品房,除了助推房价继续高企,人为增加楼市市场需求量以外,对普通民众又有多少好处? 

   

  当然,我这样说,似乎是在对政府回购商品房搞“有罪推定”。政府有理由反驳:“你怎么知道政府是高价买开发商的房子,要知道团购价比市场价要稍低呢?”但是,作为纳税人有理由要求政府,以合理价格与透明方式购置商品房做保障房。中央不是鼓励开发商以合理价格促销吗?那么,什么样的成交价才合理呢?开发商可以坚称自己的利润如何如何之低,甚至自曝“亏本销售”。但是政府也好,纳税人也好,不能轻信开发商哭穷。事实上,广州就有开发商自曝家丑称,开发商推高了房价,建议建立地区平均成本定额,控制开发商利润。此外,政府买哪个开发商的房子,不买哪个开发商的房子,也是一个颇费思量的问题。 

   

  公开房屋开发建设成本,剔除房产暴利空间,还民众住房消费知情权,把政府回购商品房做保障房的程序放在阳光下暴晒,无疑是合理确定政府购置价,消弭质疑声音的基础,公开房价成本尤其重要。



发表于2014-11-27
神算子宋江,您好!您所发的帖子“业内时评:商品房转做保障房 购买价格是关键”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4-11-27

值得思考

发表于2014-11-27

有些国家的保障房制度做的还是蛮好的

发表于2014-11-27

避免贫富差距拉的太大

发表于2014-11-27

购买价格是关键

发表于2014-11-27

发表于2014-11-27

购买价格是关键

发表于2014-11-27

保障房相较于商品房来说应该价格要更低

发表于2014-11-27

当然,质量也需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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