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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除夕夜强拆争议房,咋象官商演双簧?

发表于2012-01-26

 

   来自《深圳龙岗区一处综合市场除夕夜遭违法强拆》报道:龙年除夕夜1时50分,深圳龙岗长龙社区综合市场开发商召集500多人带着刀棍,强行破门把在商铺里的人拉出来,封住四个方向的路口。出动两台大型吊车、四台钩机,非法对市场商铺进行强拆。其结果导致部分楼体被破坏,数人受伤被送医院。事发后,深圳龙岗区区长要求坚决制止开发商违法强拆行为。
 疑惑的是《深圳龙岗区一处综合市场除夕夜遭违法强拆》,体现深圳速度的同时,也彰显了深圳疯狂,更赤裸裸表露出深圳人的精明。新闻显示,被强拆的长龙社区综合市场,应是正常经营中有相当规模的交易场所。主体转让给开发商了。谁转让的呢,新闻没说;深圳国土资源局,当地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强拆前都扮演了什么角色,新闻中也没说。但有一点是能肯定的:龙年除夕夜的野蛮强拆,绝对堪比解放前“北风那个吹呀,雪花那个飘”。
 新闻背景透露:这个市场商户代表早在2005年就曾至广东省国资委咨询,对这所“当初集资兴建”的市场,被定性为 “个体集合型资产”。 “个体集合型资产”,是否类似于集体财产呢?是否可借鉴《物权法》集体财产“属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之规定呢?假如是,哪任何其他主体的处分行为,确也就是“严重侵权的违法行为”。
 所幸,当地政府事后对强拆的态度异常鲜明;当地派出所马后炮也差强人意。最大的蹊跷在于,龙年除夕夜所暴发海啸地震般的强拆,之前当地政府和和当地派出所怎么就一无所知呢?难道开发商如此大规模兴师动众,难道这500多人的集合,数台机器轰鸣响雷般从街道驰过,全都发生在真空之中?可能啊,不管事后如何处理,开发商龙年除夕夜处心极虑的强拆,所“导致部分楼体被破坏”,也就达到了强拆目的!!!其背后利益均沾者弹奏欢庆之余、都沾沾自喜。为官者是否存在诈唬诈唬做做样子,演演双簧糊弄社会不得而知,也许一切均在事先预谋算计之中。否则,本该拘留或逮捕的开发商,新闻中怎么就只字未提呢?

发表于2012-01-27

嘿嘿嘿,沙发留给自己坐

发表于2012-01-28
发表于2012-02-25
所谓官字两个口,一上和一下,也就是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他们的目的就是要拆除,现在目的也已经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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