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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辞职两月佣金提成未发 公司恶意拖欠or员工无理取闹?

发表于2012-02-17



公司恶意欠薪还是员工无理取闹?


发表于2012-02-17

中介员工李先生,2011年10月从公司辞职,至今在职时成交的一套房的佣金没有拿到。李先生表示,佣金在房子交齐所有税费后就应该发放,而中介公司则称,佣金须在购房业主出房产证后,才可以发放。而从交齐所有税费到出房产证之间还需要三个月。这究竟是公司恶意拖欠工资,还是员工在无理取闹?

发表于2012-02-17
2011年6月4日,他与某品牌中介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截止时间2014年6月30日,前3个月为试用期,工资按照责任基薪+佣金提成的方式发放,薪酬与考核标准按照公司基本法规定执行。签订合同后,李先生被安排到该中介大岭山的一分店工作。  
发表于2012-02-17
争议点二:佣金应该发多少?

    该中介的佣金提成实行累进制,实习物业顾问业绩在0-7000元,提成10-12%;7001-15000元提成15%;1.5万-2.8万,提成18%,以此类推。据李先生计算,他所卖出的那套房,所有费用加起来在10.5万左右,公司得佣金2.5万,但由于是和同事合作,李先生本人的业绩为1.2万左右,提成比例应该为15%。

发表于2012-02-17
截止发稿时,记者接到李先生电话,他说,中介人事部已经向公司领导申请对他的佣金提成做特殊处理,他的佣金业绩是1.25万,由于没有完成整个交易,提成只能按10%,1月底,公司发工资的时候,李先生可以领取到他的佣金提成。“这个方案要到1月16日(下周一)公司领导批准后才能通过,如果能通过,这个方案我愿意接受,我也不想为了5%的提成折腾了。”李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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