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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伟信物业无法无天,恣意妄为侵害业主权益

发表于2015-09-11

平紫荆花园开发商晶苑集团旗下的伟信物业公司为了增加停车费用,在管理处门前大道非法改建道路,把原来人行道铲掉了,准备铺建水泥机动车道,严重影响过道小孩和老人的安全,侵犯全体业主的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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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物业公司这些违规房管没有尽到作用?完全是不作为的行为
另,常平紫荆花园开发商晶苑集团在紫荆花园只有不到200个停车位,但伟信物业公司一直收取花园公共地方机动车停车费(近2000部车,每车每月180元),请问这个合法吗?有没有人管?按物权法,这个公共的收入应该属于我们全体业主的.有没有政府部门为我们老百姓做主呀?
发表于201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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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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