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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能否终结“土地财政”让高房价“釜底抽薪”

发表于2011-03-08
随着房价的高涨,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一直被人们当作高房价的重要因素。“上世纪九十年代初,钢材就卖3000多元一吨,水泥就卖200多元一吨,现在的钢材、水泥价格比那时没高多少,可是我们的房价翻了多少番?”全国人大代表、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副院长陈章水说。

开征房产税,能否让地方政府从“土地财政”脱身呢?

郭松海认为,开征房产税,将房地产流转环节的部分税负转移到保有环节,意义重大。房产税作为地方税,是地方政府重要而稳定的税源,其税收可用于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还可以像许多国家和地区一样将房产税用于与公众利益相关的教育、卫生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支出。

“目前我们还没法说‘终结’土地财政,但肯定有助于矫正土地财政制度的偏颇,为地方政府拓宽可持续财源。”贾康说,“开征新房产税,目标是打造我国地方政府所必须掌握的地方税体系中主体税种的框架,这对于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具有全局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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