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花园新村的贼:向老人推销不成,竟然抢了钱就跑。。。
- 发表于2011-12-22
无天理!法律对于坏人的惩处不够严厉。犯罪成本太低了。
- 发表于2011-12-22
什么类型的人都有了。
- 发表于2011-12-22
推销员成了抢劫犯,尼玛这个社会还能再和谐点吗
- 发表于2011-12-22
推销员也不容易做吧,推销不出去什么都没有,工资没有,基本生活都成问题,逼不得已吧,我以前做推销员差点就抢人家东西,是生活所迫
- 发表于2011-12-22
老人伤不起呀,伤不起
- 发表于2011-12-22
靠,连老太婆都抢起来了。。。尼玛也太穷了吧
- 发表于2011-12-22
骗子加抢劫犯,这尼玛抓到了必须关好几年
- 发表于2011-12-22
老太婆身上能带几个钱,这人真是脑残
- 发表于2011-12-22
话说在东莞年轻女子不能出门,老人出门总安全吧,这。。。尼玛抢劫犯老少通吃啊、、、
父亲是退休工人,多年来省吃俭用,现在才开始享福,也没有多少钱,也许抢钱的妇女真的很困难,但希望能想想被抢的人是老人家,生活也不富裕,有本事冲着有钱人干,不要再打扰弱势群体了。这社会,你困难,有些善良的人也不是过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