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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帮情敌制造了浪漫捷径,算不算杯具?

发表于2010-05-05

我帮情敌制造了浪漫捷径,算不算杯具?

我打算在5.1假期前跟丽玲表白,到时候还可以一起渡过浪漫之旅。无意中在网上看到海盟婚钻的淘钻活动,我心中一计,这次我已经感受到成功了。
我开始委托广告公司帮我作一张A4的海报。我有点佩服广告公司的设计,一个天使舞动着翅膀,双手轻轻托着两枚发着光芒的钻戒,内容大概是:让我亲手为你打造一颗独一无二的钻石,我们都有一个机会,在这爱的见证刻上属于我们的海誓山盟,不论昼夜多变,我们的爱恒久远,五一相约海盟婚钻。整个的图片及字体设计呈现“幸福”二字,我想女孩子一见都会倾倒吧。我把海报夹在文件夹中,等待时机出手。
我想在中午吃饭的时候找机会跟玉玲提这件事,但是我找不到那张海报了。我想起,那时我和经理在谈事情的时候,同事小李要跟我拿些资料,我让他自己去找。我去找小李,小李先开口了,“哥们,谢你桌上的海报,我去网站查了他们在成都举办淘钻体验活动,刚刚玉玲已经答应和我一起五一旅游,顺便淘钻去。”看着小李那得意的模样,我真想一脚把他踢到外太空去。
午饭时间,无意间听到女同事们在讨论玉玲他们这次的旅游。大家都称赞小李真懂浪漫,玉玲也说,她是因为小李这么有心才会答应他的。
我欲哭无泪了,明明是我的劳动成果却成了别人的功绩,真想去拆穿他又不想破坏同事之间的感情。大家说,我是不是杯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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