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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转发一篇广州搜房小凡大版主关于业委会做法的文章

发表于2005-07-25
据统计,目前广州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只占全市小区总数的13%左右,这就意味着,在87%的小区业主还没有一个能够代表业主的自治性的维权组织。可近一个月来,广州不少小区的业主们正在为了相同的事情奔忙着,那就是组建代表全体业主利益的业主委员会。 

一石激起千层浪的,是本月1日起正式实施《广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其中关于物业管理收费的新政策最大变化是业主与物管公司可根据物管服务质量的高低来协商约定物管费用的高低。但前提是小区必须拥有业委会,拥有和物管公司对话的主体。于是,小区成立业委会成了当务之急。 

《细则》规定可与“大管家”讨价还价 小业主忙学做“主人” 

东山区黄花岗某小区虽然从几个月前入住的时候,就有人喊出了成立业委会的声音,但一直都是应者寥寥,似乎并没有把这当成一回事。其间,有业主就该小区物业公司仅拥有3级资质却收取一级资质的物业费用提出质疑,但物管公司却以自己提供的是一级的服务搪塞。尽管业主并未反映物管服务的质量问题,但该小区的收费比例仅有20%。业主黄小姐提出:必须尽早成立业委会方便业主与物管公司的沟通。这一个月来,该小区网上论坛活跃起来,在某业主发出“成立小区业委会筹备组”第一帖后,已经有了400多个回帖“共襄盛举”了。
发表于2005-07-25
白云区×××世界的业主们由于种种原因,尽管组建筹备组已经有一年之久了,但成立业委会的事情一拖再拖。在《细则》实施后,业主们才明白这收费还能靠业委会出面侃价。最近,该小区筹备组的人员便四处向已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取经,寻找突破的方法。 

在《细则》面前,调价是业主们有心成立业委会的初衷,却不是全部原因。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作为小区主人的业主们还有不少问题,需要通过成立业委会才能与物业公司进行平等的对话。 

番禺某楼盘一位业主反映:“搭电梯有电梯费,走楼梯有楼梯费,种花要种花费,养鱼要养鱼费……”说不清、理不透的公摊水电费更是时下大多数小区遭遇的共同问题。与此类似的还有维修基金问题。 

对此,业主代表叶春生认为,如果楼盘成立了业委会,则广州市相当多的物业管理纠纷可以避免,业主可通过业委会行使职权,根本不需要和保安发生任何冲突,对物业管理公司的乱收费完全可以通过提出行政复议来解决,炒掉或招聘物业管理公司也可以用单一的法律手段来进行。业主只要成立了业委会,就等于掌握了招聘“管家”定价格的话事权,明显是对业主利益有利的。
发表于2005-07-25
得不到“管家”的支持 业委会越走越艰难? 

广州市楼盘小区形成规模的这10年,广州市物业管理覆盖的物业管理涉及的小区、大厦3022个,面积达2.94亿平方米。截至2003年12月,广州共有物业公司767家。常住人口700万的广州,享受物业管理服务的人口超过222万。但目前广州市已有登记备案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总共只有400多个,只占全市小区总数的13%左右。这与全国前茅广州物业管理水平极不相称。 

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真有这么难吗?海珠区某小区业主简先生告诉记者说:“业委会真的已经很难走下去了。” 

根据《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五十,且使用超过一年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简先生所在的小区当初想成立业主委员会,是因为房产证问题。在与开放商几次交涉后,没有达成一致的协议,就有大概40人陆续地提出了对开发商的诉讼。当时,业主们就深感成立一个为业主自己的利益服务的团体的迫切性,于是就紧急筹备业委会。如果业委会成立,开发商就要将所有的账目公开、让维修基金到位、甚至整个物业公司有被炒的危险。
发表于2005-07-25
有物管专家说,如今一个小区动辄数千人,要想大家全部一条心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业委会还没成立就遇到这样的问题,要是真的需要有重要决议,要想通过三分之二票数不是更难?有些业主之间也存在矛盾,甚至在谁来当筹备组成员以及管委会委员的推选上还出现纠纷。 

在对业主的采访中,记者发现一个现象,就是很多业主根本不知道业委会委员是谁,也根本不知道业委会是如何产生的,对于他们如何运作业委会更加不清楚。有些业主甚至指出:“他们只能代表自己,不能代表全体业主。” 

广州酝酿新的业主力量 成立联合的业主协会 

在上海,业委会“成立难、运作难”催生业主咨询公司,在北京,业主委员会联盟的口号是“为目前北京纠纷频发的房地产市场寻找出口!”而在广州,一种新的力量也在酝酿当中。 

一年之前,便有有识之士呼吁,广州应尽快成立一个联合的业主协会,进一步扩大业委会的覆盖面。该想法得到了多家楼盘业主代表的响应。 

倡导人叶春生说,成立联合的业主协会,有能力帮助现有的小区建立业委会。另外,业主协会提高公信力后,还可以通过媒体宣传和小区实地宣传,避免“爬楼梯、敲数千门”的尴尬。最后,业主协会的成员就是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亲身摸索者,提出的建议更加有力量。 

另一方面,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可能也要考虑改变自己的方式。广州市物业管理协会的许建华秘书长说,物业公司应该认识到,物业公司与业委会的目的应该是一致的,即把社区管理好。小区也急需成立像业委会这样的组织来协作、分担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业委会应该是一个与物业公司相互协作的友好机构。
发表于2005-07-25
上面的帖子我也看过了,我们汇景的业委是必须要成立的.可是至于如何成立,目前业主的入住率好象是还太少,那我们又应该何时成立呢?
发表于2005-07-26
发表于2005-07-28
坚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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