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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对管理处违法及侵占业主利益的公告

发表于2016-09-17

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莞金地格林小城分公司:

现就你公司擅自改变格林小城停车位租赁方式及非法侵占业主利益的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你公司擅自更改格林小城地上停车位租赁方式一事,由于相关业主系多年租赁,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到期后,原承租业主在同等租金条件下拥有优先承租权,现你公司提出不再续租,按先到先占原则侵犯了相关业主的优先承租权并怠于履行管理责任,导致格林小城停车及出行混乱,你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并及时改正。

二、你公司所谓先到先占停车的方式实质上是变相提高停车位租金的行为,根据广东省发改委《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关于“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企业等停车场经营者(以下简称停车场经营者)与业主或使用人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约定。”你公司在未与业主进行约定,未取得大多数业主同意情况下擅自提高停车费收费标准,相关业主有权拒绝并保留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

三、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就你公司长期侵占业主利益函告如下:(一)小区的道路归全权业主共有,你公司长期收取小区道路停车费达十余年之久,现根据相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你公司向全体业主公布收取小区道路停车费情况,并设立专户,将十余年收取的道路停车费存入专户交业主委员会管理;(二)你公司应与东莞市金地地产公司联系,公开金地格林小城规划,核查小区地上停车位权属情况并公布十余年收取停车费情况;(三)公布你公司收取电梯内广告费情况,并将收取的费用存入专户交业主委员会管理;(四)公布你公司擅自允许一些企业与个人在小区内摆摊设点收取的费用,并将收取的费用存入专户交业主委员会管理。

四、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你公司应每年至少应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你公司自管理以来,从未公开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现郑重要求你公司依法公布。

以上你公司违法管理并侵占业主利益的行为,请及时回复并予以改正,如继续一意孤行,律师函将不日送达,相关业主将依法起诉你公司。

特此公告

业主

发表于2016-09-19
lipolice,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对管理处违法及侵占业主利益的公告”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6-09-19
lipolice,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对管理处违法及侵占业主利益的公告”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6-09-25

正为这件事发愁呢,现在停车非常的混乱,都还没到期就已经没有位置停车了。

请楼主组织相关的业主一起进行投诉

到电视台曝光相关部门


发表于2016-09-27

地下车库乱停乱放情况已是经年累月了,入户满意度调查业主年年反映、往物业公司也跑了不知道多少趟,全没用,情况持续恶化中。一期二期之间的双向通道被乱停放的车辆长期堵了一条车道,只剩一条车道,碰到对面来车必须倒车避让。物业公司管不了吗?当然不是,就是一个字,利。

发表于2016-10-07

我们一些从事法律的业主正在研究,看如何起诉物业,我到时建一个维权群,可以我们起诉,大家做个证人吧。其实如果能好好统计一下,无车位的如果能做到一户能租一个车位,保证相对公平,同时物业做好管理,不影响全体业主进出,我觉得都是可以的,现在管理处只想赚钱,根本不管业主的利益,这样是不行的。这十几年,小区后来的公共道路被管理处用于收费停车,已经大量侵占了业主的利益,按物业管理条例,这部份收益是全体业主的,应当是归业主委员会管理,应当要求管理处公布收益情况。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每个业主均可以起诉管理处(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莞金地格林小城分公司),起诉的地点是南城法庭,南城体育场,有具有公益心的业主可以联系QQ:36683625,大家可以一起研究起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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