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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300套房被冻结交易,赠送面积是馅饼还是陷阱?

发表于2017-02-14

上海闵行区某小区的业主,陆续收到了一封挂号信。拆开一看,里面的内容表示:这是一份“附有违法建筑的房屋认定书”。收到它意味着,这些房子已被认定存在违建,并因此被房地产登记部门“注记”,交易被冻结。据了解,这300套房屋仅是第一批,居委会总共排摸上报了小区中的近800套疑似违建房,后续的城管部门仍在认定中。


根据闵行区相关城管执法中队在小区中张贴的情况说明,违建主要存在于小区的叠墅、联排以及小高层的顶层复式房的二楼阳台,在交房时有框架、围栏,但镂空无地板。


按照业主的说法,开发商解释为一旦浇上地板,这个阳台就必须算一半的建筑面积。而镂空着,就可以将阳台的面积整体赠送给业主。这也不难理解,因为在当时,购房增送面积颇为流行。因而在业主装修过程中,有部分业主自行用钢筋水泥将阳台地板补上。也正是因为如此,部分房子便被认定为存在违章搭建。


房屋赠送面积能不能“转正”?

市住建委昨天回应:不能

昨天在市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举办的现场咨询活动中,有委员提出,是否可有条件让一些拆也不好、留也不好的赠送面积“转正”,以平息一些社会矛盾?对此,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这个口子不能开,否则后患无穷。


市政协委员、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振华在提案中写道,“赠送面积”是整个房地产行业多年来的通行做法。因涉及户数较多,已成为棘手问题。建议对已交付项目,如存在“赠送面积”,可对开发商进行一定额度的行政罚款,此后不再对交付房屋实施“拆除”或“注记”等处罚;针对文件发布时在售或售罄但未交付的项目,如果存在“赠送面积”且不宜拆除情况的,建议采用以罚代拆的处理方式。


对此,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认为,“赠送面积”是一个不存在的概念。如开发商违规,政府部门就要冻结交易。不能因为受影响人数多,就要网开一面。这是个法律问题,大家要有法律概念,所谓“法不责众”是行不通的。业主利益受损了,就应该去找开发商。


对待赠送面积应慎重

买房送面积,从表面上看让购房者享受到了一些好处,但实际上却暗藏风险,因此需要多加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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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面积是否全部合法?

赠送的面积从何而来呢?业内人士表示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是在“建筑面积计算方法”上做文章,比较常见的做法是减少套内面积。


其次则是业主共有面积,如顶层露台、地下室空间等,根据《物权法》规定,这些空间属于该楼的全体业主共有。


其三则是开发商通过擅自变更规划设计而违法搭建的。真正“赠送面积”的前提应该是所赠面积合法,且赠送人拥有合法产权,但部分赠送面积难以做到这一点,由此来看,赠送面积是否真正给购房者带来实惠,还很难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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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对送面积这种形式并不认可

官方对送面积这种形式并不认可,而且极易“踩红线”而遭到禁止。根据2014年7月起执行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大幅度赠送面积的行为已经不被允许。业内人士表示,有些市场上还存在的赠送面积行为,很多都是赶在《规范》出台之前通过了规划审批。


而在这个时间之后,所有的项目规划就必须按照规范来实施,无法打擦边球。赠送的飘窗、双层挑高露台、地下室都要算面积,也在某种程度上对“偷面积”行为设置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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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不计入产权的赠送面积,都是耍流氓

赠送面积由于在产权证上无法体现出来,也为日后维权、抵押等埋下隐患。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绝大多数的购房合同中都没有写明赠送面积,因此一旦赠送面积缩水或出现质量隐患,购房者往往无法维权。


此外,这类物业遇到拆迁、出售、继承、评估、抵押等情况时,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碍。鉴于此,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法律人士表示相关权益的保障还得靠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来实现,争议出现时可按合同规定办理,因此,为了保证购房者的利益,应坚持要求开发商写进购房合同,或者签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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