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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购房入户有困难或疑问的请进!!

发表于2009-08-21
 
 
购买商品房入户  
()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关于来莞投资、购房等人员申办常住户口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府[200280)有关购房入户的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意见》下发(200110 9) 前已购买商品房的人员,继续按《关于购买商品房入户问题的复函》
   (
东府办复[1996127) 的规定,申请办理购房入户,其申请入户的时间截止到2007 1231日。以银行按揭方式购买商品房的人员,凭银行的有关证明也可在截止时间内申请办理入户。入户者必须系购房者的直系亲属或近亲属。
购房入户

取消购房入户政策不会改变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购房入户政策做出三点说明:其一,东莞市取消购房入户的政策不会改变;其二,购房日期以《东莞市房地产交易证明书》上注明的合同备案日期为准,相对于原来的以取得《东莞市房地产交易证明书》为准有所放松;第三、入户办理时间延迟至20091231前,逾期不再办理,与原来20081231前办理的规定相比,延长了1年时间。

或许您正为您小孩读书发愁:读的学校质量不怎么好,担心小孩学习不好,想办小孩户口迁移过来,但是自己不是没有时间就是本身就很多问题无法解决,那么请您现在拿起电话,相信我一定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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