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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学车

发表于2014-02-12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工作,规范驾驶培训机构教学行为,提高驾驶培训质量,根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机动国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机动车驾驶理论教学。根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规定,机动车驾驶理论教学为30学时,2014年3月15日起,我市各驾培机构可以采用经我局认可的网上教学方式开展理论教学。采用网上理论教学的,面授学时不得少于6学时。
    二、完善理论教室配套建设。建设理论教室的,按《东莞市机动车驾驶培训理论教室建设规范》(详见附件)执行,鼓励各驾培机构以“共建共用、资源整合、便于教学”的原则建设理论教室。
    三、各驾培机构使用的理论教学面授课件以理论教室为单位向我局报备。富康广仁驾校电话83846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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