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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签合同要多心眼 酒店反租:近40%高回报挺悬乎

发表于2006-03-24
【解读溯源·陈先生的疑惑】 

2003年,经商多年的陈先生手中有了几十万的余钱,当时,他在沈阳新建的一个大卖场内一次性付款投资了两个商铺。 

但2004年卖场营业后,商铺出租率和顾客流量都远没有达到预期,开发商交付给业主一年的收益之后就再也不露面了,陈先生只好自己招租,但租金低得可怜,想出手却找不到买家。 

到了2005年,“16.97%年回报率”、“3年回报38%”、“高回报、高稳定、即刻受益”等等的地产投资宣传语让陈先生觉得似曾相识,不同的是商铺变成了公寓,而且开发商承诺的收益更是高得吓人。 

这又让陈先生犯了糊涂,这些酒店式公寓、产权式酒店莫非也是在忽悠人?对此,今报记者用时几天对沈阳房地产界及法律界人士进行了相关走访。 

“目前沈阳一些在售项目的回报率已经超过5%左右的正常线,有的甚至承诺达到近40%的收益,高额的回报,必定使投资风险随之增加。”———理财师陈文龙 

【记者调查】<<< 

反租销售,听上去很诱惑 

百米之内两家吆喝:“10年回本儿”、“3年回报38%” 

目前,沈阳酒店式公寓和产权式酒店项目大约有几十家,其中有近20家正在推出或曾经采取反租的方式对外销售。【读报帮助·反租销售】简单说就是开发商在建设商业项目时,把物业划分成若干块出卖给投资者,但为了保证整个项目日后经营的一致性,开发商或项目经营者承诺给投资者一定的收益,再从投资者手中租回来经营,这样投资者不需要对物业进行任何管理,就可以得到固定的资金回报。 

但是,目前沈阳一些在售项目的回报已经超过5%左右的正常线,有的甚至承诺达到近40%的收益,高额的回报,必定使投资风险随之增加。 

样本一 

10年回本儿,坐着收钱? 

某公寓项目承诺:投资者购买公寓的同时,可签订10年包租合同,每年享受投资额8%的固定租金回报。10年后,投资者可继续与经营方签约,或收回经营权。 

该项目销售人员马先生详细地算了一笔账:如果投资一套总房款为50万元的公寓,每年得到的固定租金就为50万元×8%=4万元。那么10年后,投资者收回总投资的80%后,还得到一套属于自己产权的公寓。如果继续与经营者签约,租金仍为8%,按现在的商业地产项目最低经营40年算,收入将达到160万元,除去原房款50万元,40年净赚110万元,后30年实际上就是“坐在家里收钱”。
发表于2006-03-24
【法律隐患】

打官司,最好结果是“白玩” 

涉及三方关系有点儿乱 

严格说来,酒店式公寓的销售权在开发商,经营权在酒店管理公司,投资者在购买时需要与开发公司签订认购合同,然后再与经营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但在目前的销售过程中,这两份合同都是合二为一的。 

“合同无效”是最好结果 

同方律师事务所刘秀华律师表示,如果没有明确定位,售后缺乏专业管理,收益会很难实现。 

不过,因为这种纠纷涉及投资者、开发商、经营者三方,如引起官司是很难解决的,即使掌握了购房合同和租赁合同,但开发商与经营方的合同责权并不知晓,很可能产生双方扯皮的现象,购房时一切风险都在经营方,而经营后又把责任推给开发商,但到时候开发商很可能找不到了。最好的结果不过是法院判合同无效,开发商被判退回已付款;而投资者不能获得承诺的租金收入,投资者的钱白白转了一段时间,没有获得任何好处。 

要明明白白签合同 

刘秀华说,商铺售后包租行为是一种合同行为,业主在投资之前,应当调查所要投资购买的楼盘所处位置、有否升值潜力,开发商的资信能力、声誉,承租人或受托包租人的履约能力、声誉等。 

在签约时,要将开发商、经营方的承诺载入合同条款。特别是在与经营方签订租赁合同或委托租赁合同时,不但要明确还款金额、租期、租金的交付方式等事项,更重要的是要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同时,应该有担保人或者财产抵押,还应当让开发商成为租赁合同或委托合同的担保人,合同最好能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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