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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如何解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 专家意见各不同

发表于2006-03-13
广州市的经济适用房到底要不要建?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到底是要靠开发商的良心,还是要靠政府部门大力介入?在昨天召开的2006广东房地产市场景气分析会上,这一话题引发了与会者的热烈讨论。


华南理工大学建设经济管理与房地产研究所所长王幼松:应加强经济适用房建设


广州市应该加强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关键是经济适用房建设之前如何保证规划设计合理,建成之后如何保证管理到位。现在政府在这个方面的管理很不规范,或者说很不到位,很多的经济适用房最后都变相了,要么变成了商品房,要么就成了品质很差、位置不好、配套不全、让人无法居住的房屋。


新加坡和香港在政府公屋上的成功经验,广州、深圳这样的大城市可以借鉴,比如什么样的人可以进入经济适用房居住,是不是应该推向市场等。


省房协秘书长蔡穗声:鼓励租房不鼓励买房


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就要开拓租赁市场,鼓励中低收入的居民去租房,不要鼓励他们买房。


任何人解决住房都得去买房,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国际上一个城市能够拥有房产的人群比例一般不会超过70%,但我国是超过了80%,这个比例偏高了。要使中低收入者买得起房,必然要建很多经济适用房,占用了国家大量的资源,也必然对房价、房地产市场有种种的要求,有些要求跟市场经济不完全一致。


寒桐投资顾问公司总经理韩世同:解困房、安居工程并非经济适用房


广州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经济适用房。过去政府执行的是解困房等,不是经济适用房,所以没有形成一套严格管理体系。


有一些人批评经济适用房,实际上制度执行得不好并不代表制度本身不好,不能因此否定这个制度,广州只是没有形成严格的制度体系。广州市政府应该多进行这方面的探讨和完善。


在经济适用房的问题上,广州市政府的态度一直相当暧昧,始终没有表态要建经济适用房;最近所说的安居工程,相当于保留了单位集资建房的功能和作用,但对解决社会公平没有太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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