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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广州两会代表委员:政府应让利低价卖地控制面积

发表于2006-03-24
代表委员认为,政府可以低价让地等措施从源头上解决中低收入者买房难题

2006广州两会·调查之房价

■声音

政府低价出让土地给开发商,并与其签协议,要求商家只能建廉价楼,不能建别墅和豪宅。

—广州市人大代表谢汉才

由政府建设廉价房和廉租房,廉价房单价最好控制在3000元以下,廉租房可作为社会福利出租给存在买房困难的人群。

——广州市政协委员吴重庆

经济适用房制度吃力不讨好,不如直接根据市民收入发补贴。

——北师大珠海分校不动产学院教授金贻国

“不能让老百姓一辈子为一所房子打工!”昨日,广州市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表示,目前广州中高档房过多,政府部门应加强引导,多建一些中低档的实用房。不少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也表示,解决普通市民的住房问题,还需要政府让利,低价卖地,并控制普通住房的面积。

住房档次标准提高

2005年,华南碧桂园以3500元/平方米的价钱推出“山语”,如此价格,全广州难觅第二家,一时全城轰动,众人哄抢。这一新闻恰恰表明,广州楼市低价住宅数量大幅减少,同时,高档住房供应比例却在增加。

上涨的房价已改变用成本定夺价格的原则,并且改变了原来低、中、高档住房的标准。中原地产副总经理黄韬告诉记者,2004年,房地产界认为单价在4000元左右的房子是中低档,6000元是中档,8000元以上才是高档。但2005年,单价5000元的房子才是中低档,7000元是中档,10000元以上是高档住房,这样的房价已不是老百姓的价格了。

这一现象已引起今年市两会代表委员们的关注,广州市人大代表谢汉才把此归结为“老百姓存钱买房,当钱存得差不多时发现房价涨了,又得接着存,而存了不久,却发现房价又在飙升”。谢汉才还打趣地表示,自己现在也买不起房。

中档房单价应低于5000元

不少代表委员和专家学者都表示,应该多建真正中低档的实用房,通过措施适当控制高档房。

据了解,目前,广州市国土局正在加紧制定广州楼市基准房价,并计划6月出台,为普通住房与高档住房的界定提供参照标准。那从价格上又该怎样界定呢?

中原地产副总经理黄韬提出,还是应该回到以前的标准,4000-6000元的单价可被普通市民接受。

复旦大学华南地产研究院院长王鸿儒认为,以人均收入做参照确定中低价位住房标准,房价应该是个人年收入的1/8-1/6。2005年,广州在职职工的人均年收入是34000多元,那么中低价位的房价应该在每平方米4000-5000多元,普通市民才能承受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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