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评论:除了开发商还有谁在分食房地产”大蛋糕”

发表于2006-04-21
房地产是否暴利暂且不论,可以肯定的是,房价上涨确实推升了房地产业的利润水平,“蛋糕”更大了。那么,都是谁在分食这块“大蛋糕”?


显然,首先是房地产公司,最明显的表现就是房地产公司的高利润率。去年福州物价局曾经公布了当地房地产公司的成本及利润状况。数据显示,福州市市区商品房开发中,地价、建安成本、配套设施费用分别只占房价的20%、25%和14%左右,而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利润则占到房价的41%左右。当然这是去年公布的,采集数据的时间应更早,而这两年房价却在快速上涨,因此可以想象,房地产开发商的利润比公布的要大。从已公布的房地产上市公司的年报看,尽管差别很大,但不少公司房地产业务毛利率是比较高的,如深长城主营业务利润率达到47.18%。


表面上看,这样的数据似乎也并不算很高。但业内人士分析,许多房地产公司都是项目型的,即为了经营某个项目成立公司,项目结束则公司解散。这样的公司因没有负担和费用较小,其利润率比综合性的房地产公司高不少。


另外,还有一个特别重要的因素使房地产公司的利润率比我们看到的要高,这就是:房地产公司的主要资金都是来自银行,且大部分利息都要由购房人来承担。因此,如果将房地产公司赚取的利润与其自有资金相比,其利润率应是非常可观的———也许,这就是人们所说的暴利吧。


房地产“大蛋糕”的另一个重要分食者,就是地方政府。主要通过两个渠道:一是从土地的出售中获得不菲收益,另一个是从房地产公司获得税收。


出让土地获得的利润有多少,媒体已有不少报道。根据目前的体制,当地政府征收土地后交由土地整理中心进行“招拍挂”出让,而出让金则由当地政府分级分成。地方政府当然是受益者,也许是唯一的受益者。


尽管从企业征税是政府的正常行为,但房价上涨意味着房地产公司利润增加,上缴的税也就增加。根据万科的年报,2005年该公司仅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就达6.41亿元,而所得税为5.43亿元,二者合计达到11.84亿元。而一个城市房地产公司少则上百家,多则上千家,当地政府从中受益是很明显的。


另外,房地产价格上涨及交易量的增加,也就意味着各地GDP的增加。显然,地方政府是乐观其成的。


当然,前来分食房地产“蛋糕”的还有不少,如某些中介机构、一些“专家学者”。不同的是,只是敲敲边鼓、跑跑龙套,虽不起眼,但绝非可有可无,“效果”通常不可小视。
发表于2006-07-07
发表于2006-10-24
以下是引用我爱富足在2006-7-7 12:27:23的发言:


穷人 凭什么要买得起房子?


首先,从你对这个社会的贡献来讲,你是一个出苦力的劳动者,不要说这个社会有你没你都无所谓,就是在你的单位里,有你没你都无所谓,可见你对这个社会的贡献并不大,既然你对这个社会没有什么贡献,你凭什么能有买房子的钱,金钱是社会对你价值的衡量标准,你买不起房子,说明你没有什么价值。 


其次,你没有权利和势力,你就没有创收的资本,没有见到那个政府要员没有房子住的,即使他的工资比你高不了多少,但他们权利比你大,来钱的路子比你野,所有你买不起房子你也别眼红,人家好赖不济还有政府救济,还有福利分房,你也不要为这个不平衡:一样是劳动者,为什么他的福利咋就那么好呢。 


再次,既然社会把房地产的准入门槛抬的那么高,自然有社会的道理,搞房地产的寡头垄断了这个市场,他们当然有提高房价的理由,别怪人家把房子卖的那么贵,人家的东西就那个价,你爱买不买,不是人家逼着你买,是你死皮赖脸地非买不可,买了就别喊苦,你那是自作自受。 


在其次,你说,我买不起房地产开发商的房子,我自己盖房子还不行吗,门儿都没有,要么你就试试,1万个部门都会找你的麻烦,从城市规划到水、电、天然气、让你盖2万的章也不一定能行,最后你盖的没水、没电、没气的房子还得让人家用铲车给平了,你能做的只能是深更半夜里爬起来,跑到自己家铲车过后剩下的残垣断壁上写上:反对野蛮拆房。
发表于2006-11-12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