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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抵押合同公证费可以向律师要回,消息绝对可靠!!!

发表于2010-01-03
上周我朋友去办东莞石竹花园房子的房产证,听人讲抵押合同公证费可以向律师要回,他马上去找律师,当时就拿到了600元。
这笔钱是按贷款额的3%收取的,也不少呢!
中央公园一号有人拿到这笔退款吗?是不是可以找开发商问问,我们的律师不都是他们给找的嘛!
缺钱花的哥们是不是该顶一下!!!
发表于2010-01-04
好象还不错
发表于2010-01-04
消息可靠吗
发表于2010-01-04
引用:帮主你的胡子好粗犷 在2010-1-4 9:19:10写道:原帖
消息可靠吗
 
 
发表于2010-01-04
顶·一个
发表于2010-01-04
路过帮顶
发表于2010-01-04

不太懂这些东西!

发表于2010-01-04
有怀疑
发表于2010-01-04
顶多几次都无妨啊
发表于2010-01-06
不用怀疑!!
我已打电话问过律师,他们查过后说我可以拿收据去律师处领钱啦!
本人是07年7月办的按揭,合同上没有公证处的印章,他们说07年底以后办的按揭都没有收取这项费用,各位可以查一下收据,公证费大概是贷款的千分之三,有的话就可以去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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