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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无奈的业主与无赖的开发商————正大兴业(聚富花苑)业主与正大兴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就房屋延期交付等问题沟通全过程

发表于2008-11-01
一、收楼收到麻烦
我们都是普通老百姓,因为无力承担深圳的高房价,也由于工作单位即将搬到东莞,选择了在公司新址附近买房,2007年,我们与东莞市正大兴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正大兴业)签署了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正大兴业开发的商品房兴业华庭(也称聚富花苑),合同规定正大兴业应于2007年7月30日前将房屋验收合格并交付给业主,每延期一天,则应支付业主每天房款总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延期3个月为业主也有权按照合同规定解除合同。详见《商品买卖合同》。
2007年8月4日,我们在收到正大兴业发出的“入伙通知书”后前往兴业华庭收楼。但在收楼时我们对照合同发现以下问题并拒绝收楼:主要问题有:
1、正大兴业不能提供任何国家法律及房屋销售合同规定商品房交楼条件必须具备的证、书。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商品房面积测绘报告书》、《管线分布竣工图》等。
2、房屋的水电也未按照合同要求安装到位。
我们都知道,房屋通过验收是房屋质量得到安全保证的基本条件,没有合格证,就无法知道房屋是没有通过验收还是没有进行验收,还是开发商根本就不愿意进行验收,以及这背后的原因,是建筑不符合设计?违反法律法规如环保法令?建筑材料检测不过关?房屋承载结构有问题?......
由于有这众多的疑问,大量业主拒绝收楼,业主积聚在售楼大厅,要求正大兴业说明问题。
现场工作人员一会说电话联系不上,一会说领导出差来不了,等了两个小时后,正大兴业终于派出了工程部潘XX接待业主,潘先生首先声明只负责收集业主问题,不负责回答业主提问,拒绝说明无法提供相关证件的原因,于是业主对正大业主正式的《聚富花苑业主拒绝收楼通知书》,指出正大兴业已经违约,要求其进行整改并在7天内给出准确的交楼时间。双方签字为证。
然而,在业主提出的要求过期后正大兴业没有给出任何答复。对方在推延,业主感觉不妙,这可是房子啊!!!!!!几十万就这样被开发商吊起来了!!!!!没想到以前常听说的事,自己第一次买房就遇到了,怎能不心焦!!!

发表于2008-11-01
 二、开发商伪造合格证,业主投诉到建设局
2007年8.28日,经过多次催促,正大兴派出张XX(该公司副总,后续一直负责与业主联系)与业主商谈,双方就部分问题达成一致(如正大兴业答应在业主以支付现金方式赔偿未安装到位的水电管线),但对业主提出的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延期交房的违约金问题拒绝答复。张XX也承诺07年9月30日之前可以办齐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合同规定的手续,详见《兴业华庭业主与开发商问题解决协议表》。此次会谈后正大兴业对其承诺未能取得进展,业主只有继续等待正大兴业办齐手续。
2007年10.9日,正大兴业通知业主已经办齐交楼所需的合格证。
2007年10.11日,业主代表到大朗毛纺织交易中心张XX办公室核对证件,张XX出具了一份开发、监理、规划、设计五方签字盖章的《竣工综合验收报告》复印件,其中的签字模糊不清,签字方对房屋是否“合格”没有任何结论。业主要求查看原件,张XX答复存放在总公司,业主提出到总公司确认,张XX又答复不知谁保管,现在找不到。业主要求带走复印件到建设局核对,张XX答复不能带走,法律和合同明文规定业主有权对该文件进行核实验查,《竣工综合验收报告》上的问题点和张XX的系列反常举动使业主代表对《竣工综合验收报告》的真实性产生怀疑,要求张XX派人随业主代表一起到建设局核对该文件的真实性,张XX拒绝派人随同前往。
当日业主代表到东莞建设局核实并了解到如下情况:
1、兴业华庭尚未通过验收,也没到建设局办理备案;
2、竣工综合验收必须有建设局下属两级机构监督执行,并有会谈记录;
根据以上事实,可以确定张XX代表正大兴业所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是一份虚假的报告,正大兴业存心欺骗业主。业主代表立即到建设局信访科,正式投诉正大兴业未验收通过即通知收房的违法行为。业主同时把以上情况立即电话通知张XX,张XX承认兴业华庭并未通过验收,仍表示手续在办,要业主再等等,但对出示的《竣工综合收报告》的真实性从此避而不谈。
发表于2008-11-01
 顶!
对于兴业华庭造伪证,这种严重失去诚信企业,我们要唾弃他,鄙视他,一点社会责任感都没有,真是社会的渣子!
发表于2008-11-01
 
发表于2008-11-01
 怎么上面发布的字体这么小,有点看不清,

支持我们的决定,一定要坚持到底。。。。。。。。。。。。。。。。
发表于2008-11-01
 三、东莞市建设局明确回复开发商违规,开发商签字承认违约

2007年10-11月,业主一方面等待东莞市建设局对事件的调查和结论,相信政府部门对此事一定有个正确的说法,同时不停地催促正大兴业给出解决方法。
在与建设局信访办的沟通中,我们了解到建设局已经派专人向开发商了解情况,对业主的投诉会正式答复,于是业主认为在政府部门的压力下,开发商肯定会按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来办理与业主的,对问题的完满解决又有了希望。
而开发商方面,张XX先后承诺2007年10月30日可以办齐证件,再承诺2007年11月30日前可以办齐证件。但每次到了规定时间,都是借口等待建设局验收,要求业主继续等待。业主终于明白张XX所说完全是在虚于应付。业主们终于忍无可忍,经过讨论,决定找正大兴业老板给个正式说法,如无法获得满意答复,将按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起诉开发商。
2007年12月1日,在多次提出与正大兴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陈XX见面协商的要求后,张XX回复陈XX同意与业主商谈,于是业主代表再次来到大朗毛纺织交易中心张XX办公室,准备见其老板,但业主到达之后,张XX才答复老板有紧急事情无法与业主代表见面。业主代表明白再次受骗,于是向张XX要求以其公司的名义给出书面承诺,明确验收合格的时间,张答复验收正在办理,很快就会完成,并说既然你们已经不相信我的承诺,再承诺也没有用了。这时业主代表再次提出按照合同赔偿,否则将起诉,同时提出如不愿意赔偿,业主只能选择退房。张XX答复,赔偿是不可能的,并说已经请示过老板,要打官司也可以,并说如果要退房,他们很欢迎,反正房价也在涨,收回来再卖出去也不会吃亏。对这种无赖的说法,业主代表异常愤怒,但又极力克制,因为我们始终都考虑从法律的轨道来解决问题,而且公司不久就会搬过来,也确实需要这个房子自住,如果房屋验收确实没问题,大家也并不想退房,如果采取了一些过激行为,反而会容易被误解为无理取闹了。不过张XX最后还是表态会尽量联系陈XX与业主代表会面。尽管又是一次失望而归,各位业主代表总算明白了一个道理,开发商是不怕拖的,如果只怀着善良的想法来度量开发商会主动按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来解决问题,最终只会竹蓝打水一场空。

2007年12月18日,相信是在东莞市建设局的压力和业主代表的多次催促下,正大兴业董事长陈XX终于与业主代表会面沟通,承认延期交楼是由其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同时承认将准备好验收材料尽快办理验收手续,并承诺两周向业主通报一次办理进度(但此后一次也没通知给业主)。参见《正大兴业给业主的答复》,以正大兴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签字盖章和业主代表签字为证。
2007年12月20日东莞市建设局就业主投诉正大兴业延期交楼的回复作出明确答复,认定正大兴业违反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工程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验收是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的规定”,并已经“责令正大兴业改正,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违法行为”,并“明确现时聚富花苑不符合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业主有权拒绝收楼”,参见《东建复函2007(61号)关于聚富苑投诉问题的回复》。
发表于2008-11-02
希望FY能够为老百姓主持公道,严惩无赖奸商。。。。。。。。。。。。。。

发表于2008-11-03
 唉,这就是中国普通老百姓的悲哀啊!听说华为的另外40多户人通过与发展商谈判已经得到了赔偿.没验收就交楼,那什么时候会有房产证就更是遥遥无期了!
发表于2008-11-03
 为什么无法把所有的业主都聚起来呢, 难道他们就不急吗?
第一次置业就碰到正大兴业这个王八蛋
发表于2008-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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