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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出售二手房“20%个税征收”更像是对买房人的惩罚,是劫贫济富?

发表于2013-05-08

网爆出售二手房“20%个税征收”,更像是对买房人的惩罚,卖方缴税实际成了买房人在缴“住房消费税”,真实购房支出大幅增加。而限购后还需要买房的,几乎都是刚需的首次置业和改善置换,不卖掉原有住房也买不了新房。不对买豪宅和住豪宅的征税,对刚需征税,“劫贫济富”?

发表于2013-05-08

刚放出消息的时候就知道会是这样的,明显的。

发表于2013-05-08

豪宅是什么,什么才是豪宅

发表于2013-05-08

现在的调控政策就象庸医开处方治病。

发表于2013-05-08

20%最终流向哪里?都懂的!

发表于2013-05-08

转移视线,你是贼。

发表于2013-05-08

其实是哪个也跑不掉!

发表于2013-05-08

卖方缴纳的税款会从租房价格上找回来,怎么论买房的人都不合适。

发表于2013-05-08

别想当然了。网上不少贴子说北京二手房有所得税问题的房源卖方全部承担税收,都无买家过问。

发表于2013-05-08

啊Q精神,坑的还是买房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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