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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男子游泳时衣服被偷光膀三小时要泳场道歉

发表于2011-09-07
   林先(化名)只穿着泳裤站在万江滨江体育公园游泳池门口3小时,只为等待泳池管理方一句道歉
 
 
因为在游泳时,他的储物柜内衣服与财物被盗,而泳池管理处以不道歉态度处理。当晚1130分左右,林先失望地离开泳池,而管理方一直没有向林先道歉。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储物柜盗窃案
 
 
游泳时储物柜衣物被盗
 
 
前日晚上7时许,林先来到万江滨江体育公园游泳,下水前,林先将随身携带的现金、手机等财物放进了泳场储物柜。
 
 
我游泳大概一个小时左右,准备去穿衣服时,发现储物柜被盗,连我穿的衣服都被偷走了。林先说,他居住在滨江体育公园,经常到这里游泳,以前都没有发生过类似盗窃案。
 
 
泳场内的储物柜被盗,林先认为泳池管理方应该负责。但管理人员听闻被盗情况后,没有丝毫歉意,好像与管理处无关。林先愤怒报警,警方勘察了现场、做了笔录后,因没有目击者,一时无法破案,随后离开了现场。
 
 
 
发表于2011-09-07
半裸与泳场较劲3小时
 
 
这么大的泳场,连顾客的财物安全都保证不了。林先对泳池管理很失望,他说,在同一天,泳池内还有一名顾客,遗失了一块手表。林先认为,其遭遇盗窃,是管理不善引起,管理处要负责。就算不要求赔偿,也应该向顾客道歉啊。林先说,管理处不仅没有任何歉意,连句安慰人的话都没有。
 
 
 
当日晚上8时左右,林先为了表示抗议,只穿着泳裤站在泳池门口,以对抗管理方,并希望得到管理人员的一声道歉。因管理处保持不道歉态度,林先半裸与管理处对抗到当晚11时许,虽然游池于9时关闭,但管理方也因此未离开现场,和林先对峙着。
 
 
1130分,林先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才与朋友离开。
 
发表于2011-09-07
 
管理方称道歉没道理
 
 
 
昨日,泳池管理方透露,游泳池日接待顾客超过1000人,人多的时候有近3000人,储物柜有300个左右,都有密码锁,无需钥匙。
管理处工作人员称,因顾客多,流动量大,即便是有人管理,也做不到全部照顾,而且有部分顾客忘记锁柜门。我们提供了储物柜,被盗责任并不完全在泳池管理外方面。管理方认为,警方介入调查,就是对该事件给出了处理,林先要求管理方道歉是没有道理的。
 
 
 
 
发表于2011-09-07
律师
 
 
 
泳场应承担大部分责任
 
 

律师认为,林先在收费游泳池付费消费,游泳池管理方应该提供具备安全的储物柜给消费者使用,因为消费者是在水中游泳,不可能强人所难,自己看管财物。所以,如果具有安全性的储物柜被盗,泳场应该承担大部分责任。

发表于2011-09-07
以后我去游啥东西都不带,直接穿着泳裤走过去
发表于2011-09-07

支持律师的说法诉讼法律讨个公道

发表于2011-09-07
版主说笑吧
发表于2011-09-07
对的,本来就该负责人。。
发表于2011-09-08
不是都锁起来了么?这样也能被盗~~~泳池肯定要负责的
发表于2012-03-15
这个泳池馆肯定是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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