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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退税政策像鸡肋

发表于2010-07-23

    有一说二,头头是道

 

    聊斋

 

    交出去的税,如同泼出去的水,没人指望还能完璧归赵。那么,在你毫无心理准备之时,冷不防来个退税政策,岂不如同摔跤捡金条?昨日南都报道,东莞最近出台新政,去年3月3日至12月31日转让的自用两年以上二手房,原业主可凭借房管局出具“登记的唯一住房证明”等,去财政局申请退还个人所得税属地方财政部分,也即是转让过程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的40%。

 

    这样的好事情,本应该蜂拥而至才合乎情理。可自通知发布以后,仅有极少数的市民前往咨询,至今未成功开出相关证明,不禁让人大跌眼镜。

 

    到底是符合条件的人少,还是政策太苛求,路径太复杂?或者兼而有之。不知经过这么长时间,出台这么一个政策,是否经过了调查研究?难怪人们对待如今的政策,就像初恋的少女等情人,既怕他不来,又怕他乱来。政策制定者从来都没有弯下腰去,探问匆匆行走的芸芸众生,到底需要什么样的规则。许多看上去很具普适性的惠民政策,一进入实际操作阶段,就出现显著性缺陷。根本原因在于,起草一个文件时,不是设法使它本身周密严谨、无懈可击,而是生搬硬套应差了事;或者只是“长官意志”的工具,是做样子、推脱责任的摆设,其实际作用除了宣示一下立场外,仅制造出一时的轰动效应,至于有没有可行性、有没有副作用,都不在虑及之列。

 

    美国当代著名的法理学家德沃金说得好,“政策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可说得再好,也被“中国特色”所淹没。这中看不中用的鸡肋政策,说白了就是一则黑色幽默,所谓口惠实不至的政策不仅陷入哗众取宠和备受质疑的局面,而且破坏人们对政策法规的忠诚,对已有的法治信赖度也会下降。

发表于2010-07-23
鸡肋。。。。。。
发表于2010-07-23
交出去的税,如同泼出去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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