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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瑞丰物业管理公司擅自停业主供水

发表于2016-04-08
标签:物业 物业费 业主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公司 

由于本人忘记及时上缴物业管理费,然后在毫无提示催缴的前提下擅自把停了我的水,打电话问保安他们说只有把物业费缴齐了才可以开水,由于已是晚上,物业已下班,无法补交,唯有投宿旅馆,我知道,第二天补交物业管理费,恳请他们开水,问题就解决了。

但是在今时今日还有如此野蛮,法律意识淡薄的物业管理公司,我的心还是不舒服,我认为我的权利被侵犯了:

1、我忘了交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打电话催缴,或通过其他方式,而不是无任何提醒

2、物业管理公司本来是我花物业费雇请他们来服务于我,现在我忘了交费用,他们就野蛮地停掉我的用水,简直是本末倒置,不谈服务意识,就谈法律层面上,他们也是违反了合同法了!

如此物业,如何服务好小区的业主~

发表于2016-04-11

这样做的确很过分啊

发表于2016-04-11

这样做违法吗

发表于2016-04-11

有催缴这一说吗,每月都是正点交这个的

发表于2016-04-11
引用:落花寂寂黄昏雨在2016-04-11 10:34:23写道:
4楼

有催缴这一说吗,每月都是正点交这个的   

 尽管我也是老老实实的人,但是感觉这种做法很过分,谁都有忘记的时候,催了之后再不交钱,还说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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