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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浅析交楼潜规则

发表于2013-12-20

大部分业主在开发商通知过去收楼的时候都会碰到很多“潜规则”,

有人明知不合理也懒得去争取自己的权益,

有的业主就会寻找专业人士的帮助,比如律师、验房师等,

为此,啄木鸟验房希望通过揭露“收楼潜规则”,

能提高业主的自我保护意识

让更多的业主去争取自己的合法合理的权益。

1.收楼再看房:

业主对房屋状况一无所知的情况下被要求必须先签收房屋,也就是确认已经收楼了才给去看房。

2.交钱没商量:

水电费周转金、装修保证金、装修垃圾余泥清运费、公共防盗门费、可视对讲设备费、有线电视初装费、管道煤气初装费、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等,其实很多费用都是违规收费来的。

3.交付文件不齐全:

大部分开发商在交楼时都还不能出示国家相关规定要求的交付文件,

有些还未办理,有些还在办理之中。

4.未住先交管理费及水电费:

业主通常被要求先交三个月管理费和水电周转金。

5.逾期交房不补偿:

按购房合同起规定逾期交房都得支付延迟交楼违约金,但是最后业主能拿到的少之又少。

6.配套设施延迟:

在收楼期间,购房时承诺的相关的配套设施一般都不能到位。

7.电话号码被出卖:

一收楼就接到一大堆装修公司、物业中介电话,这已经习以为常了。

8.维修基金被挪用:

本应该交到监控帐号的物业维修基金经常被要求交到开发商帐号上被挪用。

9.样板房提前拆,货不对板没法比:

由于业主购房时看的是样板房,在收楼时已经看不到了,

在今年广州工商局发布的案例里面也能看到。

10.面积补差:

本来应该在房产证出来时候才交的面积补差经常在收楼期间就要求补。

11.电话网络没得挑:电话网络的运营商一般都是与各开发商沟通达成垄断,业主没有办法自行挑选。

12.质量问题多又多,整改速度拖又拖:

渗水、开裂等收楼质量问题普遍存在却得不到开发商的及时整改,严重影响其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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