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坚决抵制鼎峰品筑小区鸿泰物业擅自大幅度涨价物业管理费!
- 发表于2013-08-25
支持业主,打到鼎峰物业。
- 发表于2013-08-25
反对单方面!
- 发表于2013-08-25
支持业主。
- 发表于2013-08-25
支持'垃圾物业'小偷满天飞'还好意思!
- 发表于2013-08-25
无良物业,支持业主
- 发表于2013-08-25
坚决抵制支持业主!
- 发表于2013-08-25
无良物业,支持业主
- 发表于2013-08-25
支持赶走不良物业。
- 发表于2013-08-25
坚决不同意,没有的理由。
管理差、服务差。
坚决抵制鼎峰品筑小区鸿泰物业擅自涨价物业管理费!!!!!!
鼎峰集团旗下鸿泰物业自导自演涨价物业管理费!!!
东莞寮步镇华南工业区鼎峰品筑小区鸿泰物业擅自大幅度涨价物业管理费!!!
鸿泰物业并没有经过过半数业主同意就擅自从现在的1.6元/平方米.月大幅度涨价到2.2元/平方米.月!!!
坚决抵制鸿泰物业擅自从2013年9月1日起大幅度涨价鼎峰品筑小区物业管理费!!!
寮步镇鼎峰品筑小区业主奋起维权!!!
坚决要求鸿泰物业给业主公开并提交涨价《通告》说的“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书面证据!!!
《东莞市物价局、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
东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细则》,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住宅(含自有产权车位、车库)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住宅(含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及其他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但无论以上哪种价格标准,最终定价均由物管企业与业主协商决定”。
《细则》中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管理费,与业主协商之后的收费标准,必须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而政府指导价会根据物业服务成本、业主承受能力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适时调整。”但实行市场调价的小区,其收费标准就可完全由物管与业主双方自行确定。
另外,《细则》中强调,一旦物管公司因服务质量、成本变化、合同期限等原因需要调整或重新约定收费标准,“企业必须通过书面征求意见、记名表决等形式与业主协商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后实行。”
以下是东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
一、东莞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共分四级,具体等级标准要求详见附件。
二、东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计收,含税金)说明如下:
1、本通知公布的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为最高价格,下浮不限。
2、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不超过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约定。
经了解,鼎峰集团旗下鸿泰物业此次涨价物业管理费是直接通过寮步镇经贸办签署办理,并没有通过东莞市物价局审核,东莞市物价局价格科给小区业主的答复是:2.4元及以下的物业管理费是放权给镇处理的,对今次鸿泰物业的大幅度涨价并不知情,并说会帮业主了解跟踪情况,并不是如物业在涨价《通告》里说的“报经东莞市物价局审查”,鸿泰物业在这一点上就是明显的欺上瞒下了:
鸿泰物业从调价前的小区业主意见调查征询函就是明显的霸权主义,并没有给业主本能意愿的选择空间,涨价价格只有两个选择:
1、2.2元;2、2.4元
并没有“其它”这个选择或业主自定义同意涨价的价格填写空间!!!
请看以下征询函,并没有给业主其它的选择空间!!!
(以下是业主对两个涨价后的价格都划去的一份调查结果表)
坚决抵制鼎峰品筑小区鸿泰物业擅自大幅度涨价物业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