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上房子交房日期为2011年10月31日前,直到现在仍未交房。
2.合同规定延迟交房60日可提出退房,卖房人说若要退房先写书面退房通知,1个月内会退房款,若未退,则走司法程序。我于5月初提出书面退房通知,直到今日仍未退款回来。
3.该地块为综合用地,1993年拿地于2010年开发,土地使用年限只剩下30年,附加合同中说会补交地价将年限延至70年,直到现在仍未补交地款。
4.综合以上,鉴于开发商无耻的欺骗,我们一致要求退房,且要走司法程序。现斗胆请问,若委托大家为我们讨回公道,不知费用如何收取?我们的房款及其它所交费用及利息损失能否合部拿回?若能联合多个家庭请律师代理,律师费等又如何收取呢?
1.合同上房子交房日期为2011年10月31日前,直到现在仍未交房。
2.合同规定延迟交房60日可提出退房,卖房人说若要退房先写书面退房通知,1个月内会退房款,若未退,则走司法程序。我于5月初提出书面退房通知,直到今日仍未退款回来。
3.该地块为综合用地,1993年拿地于2010年开发,土地使用年限只剩下30年,附加合同中说会补交地价将年限延至70年,直到现在仍未补交地款。
4.综合以上,鉴于开发商无耻的欺骗,我们一致要求退房,且要走司法程序。现斗胆请问,若委托大家为我们讨回公道,不知费用如何收取?我们的房款及其它所交费用及利息损失能否合部拿回?若能联合多个家庭请律师代理,律师费等又如何收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