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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东莞市户籍人口千人以下村(社区)将撤并

发表于2013-05-08

  户籍人口千人以下村(社区)将予以撤并,户籍人口3000人或1000户以上、经济总量较大的村(居)民小组可单独设立村(居)委会……东莞市委市政府昨日(5月7日)下发的《东莞市村(社区)规模调整工作指导意见》透露以上信息,这标志着我市村级体制改革步入深水区。

发表于2013-05-08

 “那些规模小的村(社区),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增加了很多干部,也增加了村(社区)的负担。”市政府相关人士透露。

  据了解,此前,厚街镇作为试点将全镇22个村改制为社区后,撤销了125个村民小组,并统一标准建立了21个社区政务服务中心,每年节约3000万元的村级公共管理经费,“不仅实现了村级社会服务和经济管理职能的分离,还有效减轻了村级行政负担。”这位人士透露了改革后带来的好处。

发表于2013-05-08

  据介绍,村级规模调整是我市村级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意见》提出,各镇街要高度重视,立足全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等重大决策部署统筹谋划村级规模调整,并与农村集体经济统筹、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同步推进;扎实做好基层干部群众的思想动员工作,坚决杜绝利用村级规模调整与民争利的现象发生,确保基层的和谐稳定。

发表于2013-05-08

 长期关注东莞政情的中山大学教授林江认为,这一次调整后,势必将实现村级经济规模化发展,增强村级自我发展能力。但应坚持有利于生产要素的整合和资源的优化配置的原则,充分考虑村(社区)面积、人口、经济总量、管理难度、历史沿革、水利、道路、土地等因素,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意见》特别提出,要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充分发扬基层民主,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确保基层和谐稳定。

发表于2013-05-08

并起来省钱也好的

发表于2013-05-08

村官不是得打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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