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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东莞出台房地产调控“新十条” 二套房首付不低于60%

发表于2011-11-14
昨日,市府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也被业界称之为“东莞版”的“新十条”。《通知》指出,我市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实行申报备案制度,实行一套房一标价。同时,我市将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保证今年商住房用地供应不少于3000亩,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重点稽查等。

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通知》提出,要建立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共同责任制。各镇(街)、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2011年我市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形成调控合力,密切监控我市房地产市场变化,适时采取相应调控措施,坚决打击房地产投机行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确保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实现。

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方面,要求房管部门加强对商品房预(销)售以及预售款力度。依法加大对、囤积房源、哄抬房价、不按楼盘实名推广销售、拖延商品房开竣工时间、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力度。

发表于201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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