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若干规定》的通知(东府办〔2011〕160号)规定,20%以上业主可以联名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申请成立业主大会。请问20%以上业主指的是现在小区已开发的总业主人数的20%吗?能否明晰20%上以业主的定义吗?
我觉得我们小区也应该有一个业主委员会,这样才能维护我们业主的权利,不然就只能任由物业科开发商说了算,想怎么捏就怎么捏,宏远的物业,不知道入住之后怎么样,希望很好,我这个提议大家觉得怎么样?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若干规定》的通知(东府办〔2011〕160号)规定,20%以上业主可以联名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申请成立业主大会。请问20%以上业主指的是现在小区已开发的总业主人数的20%吗?能否明晰20%上以业主的定义吗?
我觉得我们小区也应该有一个业主委员会,这样才能维护我们业主的权利,不然就只能任由物业科开发商说了算,想怎么捏就怎么捏,宏远的物业,不知道入住之后怎么样,希望很好,我这个提议大家觉得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