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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5月起每套房子都要明码标价

发表于2010-04-23

自5月1日起,开发商销售商品房时,应公布可售房价等信息 本报记者陈栋 摄

开发商捂盘惜售,进而酝酿推高房价?东莞对此说“不”。

市建设与房管部门联合发布新政——《关于规范我市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披露管理的通知》(以下称《通知》)。

《通知》规定,从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现场应动态公示可售房源总数、最高单价、最低单价和平均销售价格等信息。

售楼现场要有公示栏

《通知》5月1日起正式执行。从当日起,全市的商品房销售现场都要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摆放公示栏、公示台和电脑,且摆放时间要从商品房销售前就开始,直到售房结束。

销售现场的工作人员要对有需要查询的购房者积极提供指引和协助。

开盘前24小时要公示房价

在此次新增的公示信息中,当属可售房源、房价的公示信息最值得关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科相关负责人透露,无论是预售还是现售,商品房批准的可售房源总套数、商品房的最高单价、最低单价、平均销售价格和每套房屋的销售总价都要清晰准确地动态公示。

“就像停车场的动态显示屏一样。”房管科相关负责人还表示,按照规定,商品房在拿到预售证之后,10天内就要开始销售,而房屋售价需要在开盘销售前的24小时确定并公示。

发表于2010-04-23
不知道实行起来如何呢
发表于2010-04-23

明码标价好

发表于2010-04-23
引用:0769想家 在2010-4-23 20:02:29写道:原帖
不知道实行起来如何呢
 
 也许有点难度
发表于2010-04-23

标得好

发表于2010-04-23
明码不标价,标价不明码啊。
发表于2010-04-23
引用:也买楼 在2010-4-23 22:43:22写道:原帖
明码不标价,标价不明码啊。
 
 何解啊
发表于2010-04-23

很不错的做法

发表于2010-04-26
这样的做法很不错
发表于2010-04-28
看看到时实行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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