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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法院审判庭首设记者旁听席 可录音录像

发表于2010-02-02
日前,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院长陈斯在该院举办的新闻工作座谈会上透露,今年市第一法院将在审判庭内设立记者旁听席,记者可旁听所有公开审判案件。 记者凭证件旁听公开审判案件时,在庭上作记录,但录音、录像则需得到审判长同意。

尽管公民依法可凭身份证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但法院在审判庭专门开辟记者旁听席的做法,在东莞还是首例。

陈斯在新闻工作座谈会上通报,2009年度,市第一人民法院承办案件总和为44002宗,其中结案的为42225宗,结案率为95.96%,调撤案率为62.8%,创历史新高。

发表于2010-02-02

去年,市第一法院在法官进社区方面取得较好效果,使许多纠纷在基层社区就被消解掉。今年,该法院还将组织部分人民陪审员接受专业法律陪训,再跟班到社区服务。

法院:拆迁应注意程序合法

日前,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公布了2009年该院十大案件。一起镇政府违法强拆违建案件进入了十大案件范围。

在该案中镇政府超越职权拆除违建,被认定为是违法行为。但因为被拆的是违章建筑,其业主也没有得到赔偿。

市第一法院解释说,镇政府拆迁程序不合法,拆除主体有问题,市政府将会对其行政违法进行规范,但法院只保护合法利益,对于业主被拆的违建不保护,故在宣判中驳回业主要求赔偿的诉讼请求。

发表于2010-02-02

法院判决确认高埗政府强制拆除房屋行为违法;驳回黄某铭要求确认综合执法局拆除房屋行为违法的诉讼请求;驳回黄某铭要求赔偿12万元的诉讼请求。

有分析认为,东莞市没有设置县级人民政府,全市均属于城市规划。镇政府对违章建筑予以拆除时,需要取得市人民政府的批准。该案中镇政府没有取得市政府批准,拆除违建,是东莞市较为普遍、典型的违法行为。虽然镇政府超越职权拆除违章建筑,但因为违章建筑并不是合法财产,因此行政相对人不能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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