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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小区绿地被毁建车位 物业回应“大家都这么做”】

发表于2013-09-18

【小区绿地被毁建车位 物业回应“大家都这么做”】小区的公共部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在未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改停车位高价出租的行为侵犯了全体业主的权利。竟敢这样敷衍人 犯法的人总是不知道自己犯法

 

 

大多数业主本来就对物业公司毁坏绿地的行为不满,更让居民们难以接受的是,物业公司还要向有车业主收取租金。运河小区业主王女士向记者透露,她原以为物业公司开辟出来的车位是无偿供广大业主停车使用的,没想到物业公司却向业主们收费。“9月13日,我接到物业公司的通知,说将刚划出来的车位向有车的业主出租,租金为每年600元,一次最少交3年的钱,也就是最少交1800元的租金。这不是圈地收费吗,简直太坑人了!”

居民认为,绿地本来就是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无权擅自施工改造,因此物业公司的做法已经触犯了业主们的合法利益。

发表于2013-10-21

这样的物业啊!

发表于2013-10-21

什么都要收钱啊

发表于2013-10-21

坑的就是我们这些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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